市旅游委关于切实做好旅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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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旅〔2007〕119号
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
根据我委《关于在本市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沪旅〔2007〕88号)的工作节点安排,目前已进入隐患排查和自查自改阶段。请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抓住重点,加强对辖区内旅游企业的指导,并严格按时间节点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自查自改及督查情况报我委管理处。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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