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开展对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法情况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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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城管执办〔2007〕14号
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为推进《办法》的实施,今年1月我局与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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