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务建设工程讲诚信讲安全讲质量综合检查的通知2013年09月23日
沪水务〔2013〕839号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水务建设工程讲诚信、讲安全、讲质量综合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水务局、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大力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进一步推进本市水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年活动,根据市经信委、市征信办、市文明办组织开展的2013年上海市诚信活动月通知精神,按照《上海市水务局关于本市水务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沪水务〔2013〕483号)、《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13年水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通知》(沪水务〔2013〕5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自本月起至十月底开展水务建设工程讲诚信、讲安全、讲质量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先的原则,以安全质量为抓手,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过程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促进工程建设诚实守信为主要措施,切实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把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落到实处,确保水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质量保证、诚实守信。
(二)工作目标。通过检查,督促各级主体责任落实,提高诚实守信意识,促进工程建设过程规范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基础,治理纠正各类违章违规违法行为和其他不诚信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水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综合检查以水务建设工程为载体,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质量管理年活动,在各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各项目法人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织发动、自查(抽查)整改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协会组织开展的诚信自律活动,经研究,决定在九月下旬至十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水务建设工程讲诚信、讲安全、讲质量综合检查。检查内容: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情况;***、水利部和本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深化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汛期安全生产检查、以及质量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质量管理、诚信管理的日常工作情况。
(一)招标投标和合同履约情况:
本地区、本单位工程实施招标投标或政府采购项目个数,其中在建、未开工或已完工未验收的项目个数,实施招标投标或政府采购项目有否串标围标或不按规定招标投标情况;合同履约后有否违法分包或项目经理、总监等人员不按约定驻场,非客观原因工程进度、资金拨付不按约定等情况;开展检查次数、发现纠正问题次数。(附表1-1)
(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情况:
1、组织发动:宣传动员、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制定方案、安排人员和协调推进等情况。
2、检查自查:本地区、本单位各级共派出检查组次、检查工程项目(单位)个数,其中自查单位个数、自查工程项目个数、自查次数;本水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派出抽查组次、抽查工程项目(单位)个数,占总数的百分比。
3、整改治理:自查和抽查发现问题隐患个数、落实整改个数、整改到位率。其中自查发现问题隐患个数、落实整改个数、整改到位率,本水行政主管部门抽查发现问题隐患个数、落实整改个数、整改到位率。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和五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和***督导情况。
(三)专项行动情况
1、打非治违、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汛期安全生产检查部署及责任落实情况;
2、检查自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四个一律情况;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大危险源排查、控制情况;汛期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本地区、本单位各级组织专项检查次数、检查工程项目(单位)个数,占总数的百分比;其中单位自查个数、自查次数、自查工程项目个数。
3、整改治理:自查和抽查发现问题隐患个数、落实整改个数、整改到位率。其中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存在问题隐患个数,落实整改个数;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人员无证或过期证上岗个数,落实整改个数;危险性较大工程未制定专项方案、方案未经审批或不按方案施工项目个数,落实整改个数;汛期值班制度不落实、人员物资准备不充分、应急预案不健全或无应急预案情况和落实整改情况等。本水行政主管部门抽查发现问题隐患个数、落实整改个数、整改到位率。
(四)质量管理年活动情况
1、组织发动:宣传动员、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制定方案等情况。
2、活动开展:加强制度和标准建设,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落实活动计划,开展QC活动、施工技能比武、知识竞赛、人员培训情况;执行强制性标准,开展隐患排查,开展工程创优,有关企业参加水利工程协会等行业组织开展的行业自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检查抽查情况等。
三、检查方式
本次综合检查组成四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局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任组长,采取听、看、查相结合方式;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原则上从九月下旬开始,十月底前完成。
(一)听取工作汇报
听取区(县)水务局、市属有关项目法人单位工作汇报,并查阅相关材料。汇报内容包括:一是各项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二是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三是下一步的工作打算。查阅材料包括:区(县)水务局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的相关文件,会议、检查记录,处罚材料等。
(二)查看在建工程项目
由各区(县)和有关单位提供在建工程项目清单,检查组从中选取不少于一个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并听取项目法人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查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
(三)接受投诉举报
在上海市水务局(市海洋局)政府网站中接受网络举报,并设置监督电话(021-52397000-6097、6087),接受对不讲诚信、不讲安全、不讲质量行为的举报,并依法进行查处。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市水务局建管处负责本次检查的总体组织协调工作。各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局相关部门及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并设联络员一名。各区(县)水务局、市属有关项目法人单位安排一名联系人负责与检查组对口联系,并于9月25日之前将联系人名单反馈至市水务局建管处(陈洁52397000-6097、柏云长52397000-6087)。
2、各组具体检查日期由组长确定并由联络员通知被检单位联系人。
3、在检查前,由局领导牵头,建管处具体负责召开综合检查部署会议,统一认识,明确任务。各组在实施检查前可在组长主持下召开预备会议,并按通知要求,研究确定人员分工、检查计划、后勤保障等具体事宜。
4、检查要实事求是、认真严谨,及时发现和指出隐患与问题,指导被检查单位(部门)开展整改工作。各组检查后要形成检查书面意见,交局建管处汇总。各被检查单位(部门)要按有关规定和要求,注重实效,及时完成整改工作。
5、在远郊区域检查时,各组可视检查需要就近食宿,并请相关单位做好安排。
6、检查工作应严格执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局党组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上海市水务局
201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