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关于本市2007学年教育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行为,维护学生和家长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规定,日前,市物价局、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公布了2007学年本市主要的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此次公布的包括学前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主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本市民办高校等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
对于此次公布的教育收费情况,市民可通过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网站(网址www.shdrc.gov.cn)和市教委网站(www.shmec.gov.cn)进行查询。各有关学校应严格按照本市教育收费公示的要求,通过公示栏、公示牌、校园网、招生简章、缴费清单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投诉电话等内容。广大市民遇到相关收费问题可通过市价格投诉中心12358热线或市教委热线52381363进行投诉举报。政府相关部门将对收费执行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执行规定的将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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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项目一览表(2007)
民办高校收费一览表(2007)
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200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