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年上海市饲料工业优秀企业和先进企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本市各饲料生产企业:
根据农业部畜牧业司(农牧饲便函[2005]83号)《关于编纂《中国饲料工业年鉴》(2005)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我办将推荐本市三家优秀饲料工业企业和五家先进饲料工业企业报农业部畜牧业司,获选的企业将在《中国饲料工业年鉴》(2005)上进行宣传。
推荐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在近两年内(2003-2005年)的监督抽查中无违规情况;二、企业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且近两年的产值、产量有较大提高;三、企业能按有关规定注重内部管理,并已通过或正准备开展质量体系认证;四、企业在近两年内能配合本市饲料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如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参加有关会议及培训等)。
请本市各饲料生产企业和相关企业根据推荐条件要求进行自荐或推荐,并于7月25日前将电子邮件发送至上海市饲料行业协会邮箱sfta@sfta.org.cn,逾期将视为放弃。我办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自荐和推荐情况,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评选,并于7月31日在上海农业网(www.shac.gov.cn)和东方饲料网(www.sfta.org.cn)上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我办将推荐企业名单上报农业部畜牧业司。
特此通知。
***1:《2005年上海市优秀饲料工业企业和先进饲料工业企业自荐表》
***2:《2005年上海市优秀饲料工业企业和先进饲料工业企业推荐表》
上海市饲料工作办公室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