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2013年12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2012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培训中心为市级预算主管单位,2012年部门预算由培训中心本级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培训中心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培训中心进一步加强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培训中心2012年人员支出预算根据2011年9月实有人数6人申请编制。2012年1月,其中1名人员退休,对应人员支出预算为7.***万元,培训中心在未经财政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将该笔人员经费用于公用经费支出。
2.2012年,培训中心执行机关干部培训专项经费时,将其中12.28万元用于采购音响设备等,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占该专项经费预算的17.06%。
3.培训中心于2012年12月25日向史泰博(上海)有限公司预付1万元现金,用于购买办公用品一批,但未明确购买用品清单。直至2013年1月末,上述办公用品采购才由培训中心明确具体清单。
4.2012年,培训中心购置复印机、复印纸等共计3.33万元,既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也未实施政府集中采购。
此外,审计还发现,培训中心在2011年5月至10月期间,报废原值共计29.2万元的电脑、空调等,未对其进行评估,处置收入5900元结转为本单位结余,未按规定上缴国库。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人员经费用于公用经费的问题,要求培训中心规范基本支出的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剂使用;对个别专项经费未按规定使用的问题,要求培训中心规范专项经费的执行,不得随意调剂使用;对提前列支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培训中心规范预算经费的执行,不得把下年度的支出列为本年度的支出;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要求培训中心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采购程序;对部分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要求培训中心按规定执行固定资产处置流程,并及时上缴处置收入。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培训中心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纠正和整改。对基本支出使用不规范、个别专项经费未按规定使用以及提前列支预算支出的问题,培训中心表示将在2013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预算管理办法规范预算执行;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培训中心表示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程序;对部分收入未上缴国库的问题,培训中心已经做了相应的账务调整,并将收入上缴国库。
上海市审计局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