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无菌医疗器械和植入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及相关监管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无菌医疗器械和植入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状况及相关监管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食药监械函〔2005〕46号)转发给你们,现将其中的填写表格作了修正,请贵单位务必认真填报,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结合各生产企业情况开展无菌医疗器械和植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调查,力求摸清各生产企业管理实际水平,为切实推进本市无菌医疗器械和植入医疗器械实施医疗器械GMP管理做好准备。
二、请各生产企业于2005年8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局医疗器械安监处。邮件地址:lipeitong@smda.gov.cn;如无电子邮件,可寄软盘至我处,邮寄地址:河南南路288号,邮编:200010,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
三、各单位到我局网上“公告通知”栏目电子表格。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
二OO五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