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2013年12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3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长兴岛开发办)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上海市长兴岛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长兴岛土地储备中心)。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长兴岛开发办为市级预算主管部门,2012年部门预算由长兴岛开发办本部和所属长兴岛土地储备中心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长兴岛开发办先后制订了财务、资产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长兴岛开发办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长兴岛开发办在编制2012年度预算时,未将多方工作沟通机制经费细化到具体内容,也未制定相关工作管理办法和资金使用办法,预算资金的使用管理不够规范,涉及预算资金75万元。
2.截至2012年底,长兴岛开发办及所属长兴岛土地储备中心的工会组织已设立,但未完成法人登记,未设立独立账套核算,工会经费开支在行政账户核算。2012年,长兴岛开发办和所属长兴岛土地储备中心分别将3.06万元和1.36万元工会活动支出,计入办公费和补充公用经费,未在工会经费中列支,与预算规定用途不符。
3.2012年,长兴岛开发办和所属长兴岛土地储备中心分别支出课题经费36万元及24万元,相关课题均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但长兴岛开发办和所属长兴岛土地储备中心未制定有关购买服务和确定服务商的管理制度,服务方的确定未经报价比选,而是直接签订委托合同。
4.2012年,长兴岛开发办共发生各类会议费支出48.77万元,其中:未签订委托办会合同,也无明细结算清单,仅以承办单位开具的会务***作为结算依据的会议费支出5.49万元;已签订合同但无结算明细的会议费支出8.26万元。长兴岛开发办未制订会议费使用以及相关经济合同的管理制度。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项目预算不够细化、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要求长兴岛开发办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预算支出内容并制定有关制度规范预算资金的使用;对部分经费支出与预算规定用途不符的问题,要求长兴岛开发办按规定调整会计账目;对课题服务采购定价依据不够充分的问题,要求长兴岛开发办及所属长兴岛土地储备中心加强购买服务项目的比选和定价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对会议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要求长兴岛开发办加强会议费开支和结算的管理,完善相关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长兴岛开发办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纠正和整改。对部分项目预算不够细化、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长兴岛开发办已着手规范经费使用,并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对部分经费支出与预算规定用途不符的问题,长兴岛开发办已按规定作了调账处理;对课题服务采购定价依据不够充分的问题,长兴岛开发办研究制定了《长兴岛开发办政府采购项目询价管理办法(试行)》;对会议费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长兴岛开发办表示在精简压缩会议开支的同时,逐步完善相关合同和结算管理制度。
上海市审计局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