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2013年12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月至2013年3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201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4个所属单位。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为市级预算主管部门,2012年部门预算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本部和8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
审计结果表明,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2012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同时,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预算管理办法》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内部审计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2012年,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办公家具及设备购置等超预算支出共计165.03万元,补贴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等无预算支出共计1224.***万元;所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信息系统项目建设费用无预算支出共计743.66万元。
2.2012年,所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人员福利费支出占用项目经费,涉及金额共计928.15万元。。
3.2012年,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将其实际占有的部分房产交所属事业单位投资的2家企业出租经营。2家企业将收取的房产租金作为经营收入,共计2154.36万元。除用于出租房产的税金、物业管理以及维修等费用外,租金收益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市级财政国库;所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到被投资企业分红收益160万元,挂在其他应付款,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市级财政国库。
4.2012年,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未经市财政局批准,将未执行完毕的课题项目预算资金106.60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入实有资金账户。
5.所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将财政拨款的历年项目支出资金结余转入往来账挂账,造成少计结余资金487.27万元;所属市房屋安全监察所将已完成的年检评审和房屋质量检测项目收入在往来款中挂账,造成少计经营收入共计197.44万元。
6.2012年,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预算资金为10万元的后评估服务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所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7个服务项目,合同金额共计为317万元,直接委托给下属企业,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7.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14处建筑面积共计39255.27平方米的房产长期未入财务账核算,也未通过固定资产台账反映。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及所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对福利费支出占用项目经费的问题,要求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对房产租金收益、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的问题,要求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及所属单位加强国有资产投资收益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的管理,按规定及时上缴国库;对未经批准将未执行完毕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结转至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要求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加强零余额账户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需调整执行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对部分所属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督促所属单位规范财务核算,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将所属的房产及时入账,全面反映资产状况;对部分预算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要求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和标准;对福利费支出占用项目经费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对房产租金收益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将对出租房屋收益进行清理;对未经批准将未执行完毕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结转至本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今年的项目预算资金已全部从零余额账户开支,严格执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规定;对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已将该笔投资收益上缴市级财政国库;对少计结余资金和少计收入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规定调整了会计科目;对部分预算项目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规范政府采购方式,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对部分房产未入账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着手清理未入账房产。
上海市审计局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