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转发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7年敬老节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沪教委人〔2007〕76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现将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7年敬老节活动的意见》(沪人〔2007〕1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及本地区第二十个敬老节活动。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7年敬老节活动的意见》(沪人〔2007〕130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开展2007年敬老节活动的意见》
沪人〔2007〕130号
各部、委、办、局人事(干部)部门,各区、县人事局:
今年10月19日,是传统佳节重阳节,也是第二十个“敬老节”。为庆祝这一老年人的节日,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全社会关爱老人、重视老龄工作的社会氛围,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节活动。现就组织开展好“敬老节”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龄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老龄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利于维护家庭和睦、促进代际和谐;确保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弘扬中华民族的尊老敬老的优秀文化,有利于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经验和作用,有利于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人都会老,家家有老人”,做好老龄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惠及千家万户。
二、开展敬老节活动的主要内容
通过走访慰问“四老”、开展主题征文、组织文艺汇演等活动,积极倡导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广大老同志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智力支边帮扶的奉献精神,充分展示他们“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精神风貌。同时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老同志的关心爱护,宣传各级人事退管部门为实现“六个老有”所做的大量工作,宣传为老龄事业默默奉献的退管干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一)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通过走访和关心孤寡老人、独居老人、病重老人、特困老人和有重要贡献的老人,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二)开展主题征文活动。以歌颂改革开放的成就、我身边的点滴变化、老有所为的典型事例、为老服务的先进事迹等为主题,在广泛征文的基础上,精选优秀作品,汇编成册进行宣传交流,充分表达老同志的心声,反映老同志的晚年生活。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展示活动。可以书画、摄影、集邮、手工制作等展示形式,热情歌颂党的光辉战斗历程,反映改革开放带来的丰硕成果,在和平年代不忘最可爱的人,展示老干部在新时期的绚丽人生。
(四)开展文艺汇演活动。组织开展各项联谊活动和优秀节目巡演活动,充分展示广大老同志迎世博、促和谐的精神风貌,将欢乐和温暖带给更多的老同志,推动基层老年文化的进一步发展。
(五)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健身运动。如老年健身的拳、操、舞等,让老年人有更多的选择适合自己的健身项目,提高身体素质,更好地享受晚年生活。
(六)举办形势报告会。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组织开展不同主题的形势报告会,让退休老同志及时了解国际、国内的最新形势。
(七)开展城市观光、表演观赏、健康体检活动。参观上海市区、近郊、周边城市,观赏现代歌舞杂技表演,让老同志感受日新月异的变化,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结合中短途旅游,组织老同志健康体检,让老同志及时了解自身的身体状况,有的放矢地进行锻炼,提高身体素质,充分地享受生活。
三、组织开展敬老节活动的基本要求
各级人事、退管部门,要本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根据各自情况,结合上述主要活动内容,因地制宜地开展敬老节活动,让广大老同志充分感受党和政府的关爱,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敬老节活动可以集中一个或几个时段开展,既要保证效果,也要确保安全。各级人事退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以敬老节活动为契机,使机关事业单位退管工作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上海市人事局
二○○七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