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局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2013年12月18日
各区(县)体育局、教育局、统计局、旅游局、工商分局、总工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铁道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13〕41号)精神,为促进上海市体育事业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更好地掌握上海市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分布和使用情况及其发展变化新特点,决定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在本市范围内开展第六次体育场地普查工作。为圆满完成普查任务,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安排
体育场地普查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深入细致的工作,需要全市各系统、各行业协作配合。十年来,随着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逐步深入和提高,上海体育场地的建设也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体育场地的类型不断扩展,数量不断上升,尤其是群众身边的场地设施不断增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新局面。摸清全市现有体育场地的数量、建设、经营和使用情况,是保障公民参与体育活动基本权利、建立健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是提高我市竞技运动水平、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希望各级领导充分重视和大力支持,各级普查人员认真负责,建立岗位和目标责任制,认真执行《上海市开展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实施方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要抽调力量,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强领导,市体育局、市教委、市旅游局、市统计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联合成立了上海市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计财处,具体负责体育场地调查的组织实施及协调工作。各区(县)要在区(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结合自身情况抽调人员组成专门机构进行普查工作,同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普查日常事务的联络与协调。2013年12月15日前向市普查办公室报送本区(县)普查实施方案。
三、要想方设法,做好经费保障
落实好普查经费是做好此次场地普查工作的重要保证。各区(县)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落实经费保障。普查经费由市和区(县)共同承担,市体育局根据各区(县)普查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向各区(县)拨付补贴经费和奖励经费。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互相支持、集中力量,共同完成上海市的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
上海市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50号体育大厦四楼
邮编:200003
综合组:407室,电话:63275330转407
协调组:406室,电话:63275330转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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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