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05年度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从业药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中国执业药师协会《2005年度全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要求,上海市执业药师培训中心将于今年9―12月组织开展2005年度从业药师继续教育,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所有取得资格的从业药师和未参加继续教育的执业药师。
二、培训形式、时间、地点
(一)函授(6学分):由学员自学。
1、领取函授教材时间:2005年9月6日――2006年2月28日
2、领取函授教材地点:上课时可在各培训点领取,也可到市执业药师协会领取(福州路107号241室)。
(二)面授(每课程1.5学分):
授课时间:9月―12月(详见网上课程表)
授课地点:复旦大学药学院、中医药大学、医药职大。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收费标准
1、报名时间:2005年8月18日--8月26日上午9:00―11:30 下午1:00―4:00
2、报名地点:市执业药师协会
3、收费标准:300元/15学分。以往继续教育缺学分的学员,加选学分或今年所需学分不足15学分的学员,按每学分20元付费。
4、报名付款时请带好身份证原件(单位集体报名可带身份证复印件)。
(二)2006年以后付费办法
为了方便学员付款,2006年起实施现金付款和银行付款二种方式。打算采用银行付款的学员,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协会将统一办理继续教育专用存折。学员须带好身份证于2006年2月28日前到协会领取存折(学分登记时可同时领取)。
四、报名选课时间、地点、方法
(一)网上选课
1、时间:2005年9月6日――10月30日(之后将关闭选课系统)
2、网址:www.shfda.gov.cn→网上办事→从业药师选课
3、登录方法:输入用户名:身份证15或18位;初始密码:“111111”。
4、打印课表:网上选课后,请即时打印课程表,也可存盘后打印。
5、学员上课时,请带好听课表。
(二)现场网上选课
自行网上选课有困难的学员,携带身份证到协会,由工作人员帮助上网选课。
1、时间:2005年9月13日――9月27日
2、地点:市执业药师协会
五、学分登记时间、地点
办理方法:学员完成培训课程后,携带听课表和《从业药师资格证书》进行学分登记。需领取存折的学员带好身份证。
办理时间:2005年9月6日――2006年2月28日
办理地点:市执业药师协会
六、联系方式(周五下午和节假日除外)
(一)上海市执业药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普安路189号11楼)
电话:53061100*860或*862 *863 直线:63861825
(二)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福州路107号241室)
电话:63231940 63294282
(三)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4:30
(周五下午和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上海市执业药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五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