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入伍典型宣传的通知
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入伍典型宣传的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学〔2009〕63号
市属各高等院校: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入伍典型宣传的通知》(教学司〔2009〕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属高校根据文件要求,推荐1名本校大学生参军典型,并将有关材料于9月25日前报送我委。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入伍典型宣传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入伍典型宣传的通知》
教学司〔2009〕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直属高校:
大规模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从源头上改善我军的兵员质量,推进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和促进青年学生锻炼成长成才具有重大意义。日前,2009年全国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已经召开,会议强调做好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工作是今年征兵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会议的部署,为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我司决定加大对大学生参军报国典型的宣传力度,拟在全国范围内推选一批典型,通过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类型
各省(区、市)、直属高校可推荐以下两类典型:
1、优秀应届毕业生携笔从戎的典型。要求:今年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立志于参军报国,献身国防,事迹感人。
2、在军队表现优秀的现役大学生典型。要求:现役的往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爱军习武,信念坚定,表现出色。
二、推荐名额
1、各省(区、市)推荐优秀典型5名左右。
2、各直属高校推荐典型2名左右。
三、宣传方式
1、各省(区、市)教育厅和直属高校积极组织推选工作,把入伍大学生典型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事迹简介(1000字以内)于9月30日之前报送我司(直属高校由省市教育厅统一报送)。我司将从中挑选突出典型,协调中央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请各省(区、市)教育厅协调省级电视台、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制定宣传计划,从10月中旬开始,对本省内(包括直属高校)的入伍大学生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宣传计划请于10月10日前报我司备案。
联系人:谭洁清 邮件:tjq@moe.edu.cn
电话:010―66097834 传真:010―66097835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九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