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关于本市2010年至2012年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公告2013年12月20日
2013年1月至4月,市审计局组织对本市2010年至2012年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了市体育局和所属的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以及浦东新区、闵行区、徐汇区、金山区、青浦区、闸北区、杨浦区、宝山区、虹口区9个区的体育主管部门,并抽查了171处健身设施。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本市从1997年启动全民健身工程建设,2010年实施了社区公共运动场建设,2011年起实施包括百姓健身步道、百姓健身房、百姓游泳池在内的健身工程建设。全民健身工程主要由各区县政府负责建设,市财政从体育***公益金(以下称体彩公益金)中给予一定的专项资金补贴。根据市体育局提供的资料,2010年至2012年,市体育局向市财政申请的安排用于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等资金预算共计为8693万元,市财政根据市体育局的申请,拨付专项资金共计7104万元(其中拨付区县6705万元),共建成63处公共运动场、69个百姓健身房、134条百姓健身步道、20个百姓游泳池。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随着体彩公益金和各区县财政专项资金不断投入,本市建成了一批全民健身工程,有效缓解了市民对健身场地的需求,受到了市民的普遍欢迎。2012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重新修订的《上海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市体育局陆续发布了《关于加强上海市社区公共运动场建设的意见》、《上海市百姓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意见(2011-2015年)》等规范性文件,促进了全民健身工程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未按规划实施。根据市体育局提供的资料反映,2011年、2012年,静安等5个区县没有完成建设目标。部分建成设施存在未达标的现象。本次重点调查的52处健身步道和健身房,发现有27处健身步道和健身房未达到《上海市百姓健身工程建设实施意见(2011-2015年)》中规定的建设标准,占抽查总量的52%。
此外,审计调查还发现徐汇等3个区11处健身设施存在多报完成项目或拆分项目上报等情况,造成健身工程完成数量不实。
2.部分健身设施利用率不高。一是健身设施开放收费缺乏制度性规定,各区收费标准不一,部分健身设施将黄金时段开放按较高的非公益性价格收取,锻炼的市民较少,造成设施利用率不高。如闸北区一处百姓健身房,办理早晨免费健身卡有589张,而办理收费时段健身卡仅有27张。二是部分健身设施开放时间不足。抽查的76处公共运动场和健身步道,有18处因健身设施建在有开放时间限制的学校和公园(含收费及免费公园)内,其使用受到一定影响,开放时间难以保证。另有12处健身设施未严格执行每周累计开放时间不得少于56个小时的规定,占抽查总量的13%。三是有40处健身苑点、公共运动场等健身设施存在未及时修复或环境卫生差的情况,占抽查总量的37%,影响了健身设施的使用。
3.部分健身设施专项补贴资金未及时下拨。截至2012年末,闵行等4个区体育主管部门收到市级拨付的建设和开放管理补贴资金后未及时下拨到项目建设方或街镇,金额共计365.82万元。
4.已建成开放的健身设施缺乏有效宣传。审计调查发现,全市17个区县中,除嘉定区外,其余各区县对外开放全民健身设施的相关信息均未在网络等公共平台上向社会予以公布。市体育局也未建立上海公共体育设施的统一信息平台,不利于市民了解和使用健身设施。
三、审计调查建议
1.建议市体育局进一步完善百姓系列健身设施的建设标准,加强健身设施项目立项的审核工作,严格做好完工项目的验收工作,保证项目按质按量完成。
2.建议市、区(县)体育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健身设施开放公益性价格的收费标准,加强与规划、绿化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解决健身设施建设选址等问题。
3.建议市体育局应加强对各区县健身设施管理开放及全民健身工程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全民健身设施的利用率。
4.市、区(县)体育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将已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的信息在有关平台上向社会公布,便于市民了解和使用。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体育局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针对问题,逐项提出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1.对部分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未按规划实施的问题,市体育局将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建设标准和要求,制定《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明确建设项目的具体要求并严格执行。同时,市体育局将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拆分项目上报的情况。
2.对部分健身设施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市体育局要求各街镇对部分收费的健身设施,不以营利为目的,严格按照公益性价格标准执行,且每周公益性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对个人办理年卡的价格一般不高于400元。同时,市体育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学校和公园绿化部门的协调沟通,争取加大开放力度,并委托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加强社区体育设施巡查和管理;对于开放时间不足的体育设施,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对未保持完好的器材及时更新和维修。
3.对部分健身设施专项补贴资金未及时下拨的问题,市体育局将加强全民健身工程建设资金监管和***,督促区县体育主管部门及时下拨建设资金,并要求向市体育局书面报告资金拨付情况。
4.对已建成开放的健身设施缺乏有效宣传的问题,市体育局对全民健身设施加强宣传力度,利用上海体育微博、上海体育局网站、965365全民健身服务平台、全民健身地图等载体,加强与市民的信息互动。同时,要求各区县利用相关公共平台,将本区域已开放的全民健身设施信息提供给市民。
上海市审计局
201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