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第三次上海技术经纪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2005年第三次上海市技术经纪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5日进行。申请参加技术经纪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的人员,应认知本人的学习和专业能力,并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
(本年度仅此最后一次考试,报名者从速)
一、考试内容、课程及发证
考试科目:试卷分基础课和专业课两门
课程:《上海市经纪人条例》、《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国际技术贸易》、《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及保护》、《技术商品营销》、《技术市场相关法律》、《技术经纪操作实务》、《技术合同》
颁发证书:两门科目成绩都合格者由市执业经纪人协会颁发《上海技术经纪执业资格考核合格证明》。单科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发放证书。经纪执业资格考试不设补考,单科成绩两年内有效,当年成绩未通过者,下年次可再报名直接参加考试。
二、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报名条件:
1、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本市户籍证明和学历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的,需提交由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半年以上)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交1寸免冠照片2张(彩色)和培考费用。
3、按要求认真填写《上海市技术经纪执业资格考核申请表》,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地点: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806室)
电话:******5558-806 ***812992 54246381
联系人:沈老师;成老师
上海科学技术开发交流中心
2005年8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