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关于宝山区炮台湾森林湿地公园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2013年12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2年8月至9月,市审计局对宝山区绿化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山区绿化局)负责建设的宝山区炮台湾森林湿地公园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为加快本市城市绿化建设,2005年9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7年1月,市建设交通委批准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20707万元,批准项目占地面积53.46公顷,主要有绿地面积43.61公顷,水体面积2.73公顷;主要工程内容为建筑物搬迁、土方填挖、绿化种植、地坪道路、园林小品及附属设施等。
该项目于2006年12月开工建设,2011年10月全部竣工。
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17262.8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12344.08万元,待摊投资4918.7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宝山区绿化局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在建设程序、承发包管理、招投标管理、投资控制、会计核算等方面,基本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而是直接发包,涉及合同金额72.9万元。
2.多计项目投资共计76.98万元。其中:不应由该项目承担的场地搬迁费和拖轮费等概算外费用合计24.20万元,重复计取绿化种植土费用、未按工程量计价规则计取综合费用、多计雨污水管道铺设安装费用等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合计46.78万元,预提不需支付的审计费6万元。
3.未按合同约定按实调整施工监理费用,少计施工监理费27.***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宝山区绿化局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多计项目投资和少计施工监理费的问题,要求宝山区绿化局调整项目成本。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宝山区绿化局积极落实整改。对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宝山区绿化局明确表示在今后的建设工程中,加强工程招投标和承发包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多计投资和少计费用的问题,宝山区绿化局已调减、调增相关费用,同时明确将进一步加强工程结算的内部审核和投资控制。
上海市审计局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