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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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管理,统一规范涉水产品的分类和产品范围,现将《卫生部关于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的通知》(卫监督发[2007]26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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