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关于撤回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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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撤回上海大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该公司现资质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季新军
资质证书编号:沪房地资估【2007】07号
资质等级:三级
资质有效期限:2007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4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撤回上海大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资质,上海大成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不再具有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资格。
特此公告。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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