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4年01月27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hfg.gov.cn)上。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局,联系电话:23115960。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3名全职工作人员、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公共查阅点。截至2013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工作机构情况
根据《关于调整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和工作分工的通知》的要求,设有专门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分管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局档案中心负责业务受理,各业务处室、事业单位具体经办,职能分工明确,按工作规程和责任制度落实。
(二)制度规范建设及落实情况
1、明确主动公开信息更新责任制。依据《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度》,保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落实。明确了网站每个栏目、每条信息更新的周期、要求和工作时限,形成从信息产生到公开的一整套有效运作和监督考核机制。
2、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和标准。依据《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明确登记、确认、拟办、办理、复审、收费、文印、发件、归档等环节的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统一格式标准、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答复口径、统一督查监管。
3、贯彻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执行《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构明确,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建立健全,将保密审查纳入局公文办理系统。
4、健全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制度,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同步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及时公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业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贯彻、落实。发布重要信息时,注重与市政府新闻办、市网宣办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各公共媒体,及时提供正确的宣传内容,为各项政策的平稳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1、加强队伍建设。局各业务处室、局属事业单位都明确(配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做到工作职责和责任到岗到人,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上海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每一个申请件,并列入年度工作考核要求。
2、编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要求,结合局的工作实际,编制《2013年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按规定将在上海房管网公布。
3、梳理指南、调整目录。为进一步提高办事透明度,强化政府对社会的服务功能,结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成网上及时更新,便于市民阅读和理解;按照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局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进行调整,通过上海房管网公布调整梳理后的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共六大项***条,2012年度主动公开目录67条,2012年度局依申请公开文件目录共37条。
4、业务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开展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今年我局分别参加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并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先后组织了由局机关处室、局事业单位和各区县局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例分析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案例研讨交流会,邀请专家为系统内从业人员作专题授课,切实加强房管系统从业人员政策法规、思想道德、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教育。
5、统计报送。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上海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管理办法》和《政府信息目录编制规范》要求,共填报各类报表17期,分别向市政府办公厅和市档案局编制上报《主动公开文件备案目录》11批次,编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情况》(内部资料)专辑12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97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912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凡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如本局制定的在全市范围内普遍适用的住房保障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类、市场监管类、房产权籍管理类、住房建设监管类、住房配套管理类、房屋修缮类、物业管理类、科技教育类、执法监管类等规范性文件;行业有关规划和计划;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资质资格证照;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情况等文件、信息全部在上海房管网主动公开。
通过上海房管网政策法规栏目发布各类主动公开的政策法规。如《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本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分类使用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标准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四部门制订的
(二)深化重点工作公开内容
1、住房保障信息。一是在上海房管网工程项目信息栏目公开保障房项目信息,包括项目的名称、地址、类型、建筑面积、住宅总套数、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信息,并及时更新;二是在上海房管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开保障房分配信息,包括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审核登录公告,廉租住房源筹措市级专项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登录公告,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摇号排序结果公告等分配对象、房源、程序、过程、结果,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房源信息表,各区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选房结果公告,市筹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信息以及保障性住房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不定期完成更新;三是进一步研究供后管理信息和信用信息的公开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和方式。四是梳理完善区县局二级住房保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设置,依托区县局门户网站自身资源和区县政府门户网站的资源开设专栏,公开住房保障信息,便于市民查询。其中,浦东、松江、嘉定、闵行等区的住房保障信息发布数在本市名列前茅。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一是在上海房管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开配套商品房和动迁安置房项目招标公告,包括招标项目、招标安排、现场踏勘、报名的时间、地点、开评标的时间、地点等信息;二是在本市各区县已经启动的房屋征收地块上,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偿方案、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房屋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分户补偿情况等信息;三是在房屋征收地块设立结果公开专栏,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结果在结果公开专栏公开。对新的房屋征收地块,建立结果公开查询系统,设立电子触摸屏,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结果在查询系统中公开。做到签约一户,公开一户,实时反映征收补偿动态。其中以长宁、杨浦等区工作较为突出。
3、财政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通过上海房管网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栏目公布了《2013年三公经费预算及说明》、《2013年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201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13年部门预算部门主要职能》、《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部门2012年部门决算》和《廉租住房房源筹措市级专项补助资金2012年分配结果》等相关信息。
4、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情况。主动公开商品住宅维修资金相关政策和业务办理流程,及时发布2012年资金的归集、划转和结余情况,并及时完成上年度的信息更新。
5、行政许可(审批)信息。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更新业务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同时在上海房管网建立虚拟网上办事大厅,全面公开我局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描述、提交资料和办理时限等内容。为便于市民查询,以flash动画的形式,直观引导市民快速了解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并提供了在线预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等三大办事环节,为用户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公布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行政处罚事项》。
6、信息资源开放工作。进一步推进信息资源栏目的建设和公开内容,在去年试点开通部分内容后,今年继续拓展公开项目和内容。在上海房管网数据服务专栏内共公开九大项涉及市场监管、房屋征收、物业管理、房管人才、住房保障、安全管理、住宅管理、一手房、二手房等23项内容,并定期更新。
(三)拓展主动公开途径
充分发挥局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受理窗口、公共查阅点等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途径和信息公开工作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社会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政府网站。以上海房管网为主要公开渠道,不断加强网站制度建设与管理,今年对上海房管网进行了全网无障碍改造,特别对部分重要和市民关注的热点板块,如政府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公众服务和网上办事等栏目重新整合内容,调整版面设置,增设热点公共政策解读、实用查询、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查询等内容,并在网站醒目位置设置查询入口,便于市民查询和检索。
2、政务微博。局政务微博房可圆在上海房管网首页显著位置提供了东方网、新民网、新浪网和腾讯网的入口。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即时、广泛、互动的传播优势,围绕局的中心工作,开设了政策法规、便民利民、直播访谈、物业维修、房产交易等特色栏目,第一时间主动发布社会关注度高、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的相关信息。
3、公共查阅点。在雪野路1000号综合办事大厅设有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受理窗口,提供信息服务和各类便民服务。今年结合受理窗口的搬迁,及时完成新受理窗口布局、编印了信息更新后的《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手册(2013)》放置在受理窗口供市民免费取阅,重新调整了公示公告栏位置,同时放置了大型多媒体触摸屏,开辟电子阅览,方便群众浏览局政府网站发布的各类信息。
4、拓展渠道。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完成对接,提高服务的便捷性,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咨询,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962269房地产交易登记服务热线在统一住房限售政策答复口径、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中的重要作用。962121物业服务热线365天24小时受理市民各类物业诉求,为市民提供了公共服务信息的语音平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4件,其中当面申请290件,信函申请221件,网上申请80件,其他形式申请13件。
从申请信息内容来看,55.30%是涉及房屋征收(拆迁)类信息,9.27%是涉及房地产市场监管类信息,7.95%是涉及房屋修缮和改造管理类信息,5.13%是涉及公房管理类信息,3.15%是涉及科技教育类信息,1.99%是涉及住房保障类信息,1.49%是涉及政策法规类信息,0.83%是涉及落实私房政策类信息,其余14.89%是涉及档案管理、房产权籍、物业管理、交易登记、计划财务、房屋安监、住房建设监管、组织人事和执法监管类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609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321件,占总数的52.71%,主要涉及组织人事、市场监管、落实私房政策、房产权籍管理、住房配套、住房保障、房屋修缮和改造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物业管理、科技教育、政策法规、执法监管、公房管理、交易登记、档案管理类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125件,占总数的20.53%,主要涉及房屋征收(拆迁)、市场监管、房屋修缮和改造管理、科技教育、公房管理类等信息。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68件,占总数的11.16%,主要涉及房屋征收(拆迁)、市场监管、落实私房政策、物业管理、档案管理类等信息。
申请内容不明确39件,占总数的6.40%,主要涉及房屋征收(拆迁)、市场监管、公房管理、落实私房政策类等信息。
非政府信息申请23件,占总数
的3.78%,主要涉及房屋征收(拆迁)、市场监管、落实私房政策、公房管理类等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8件,占总数的2.96%,主要涉及公房管理、政策法规、落实私房政策类等信息。
不予公开7件,占总数的1.15%,主要涉及公房管理、落实私房政策等信息。主要原因是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主动撤销5件,占总数的0.82%,主要涉及物业管理类信息。
重复申请2件,占总数的0.33%,主要涉及房屋征收(拆迁)、公房管理类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1件,占总数的0.16%,主要涉及公房管理类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7877人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4093人次,当面咨询接待3551人次,网上咨询233人次。
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1183545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策规定、信息公开、便民中心、网上办事、公示公告等栏目。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局2013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48件,其主要事由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其中被行政复议机关纠错的案件1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34件,其主要事由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法院全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配备了3名全职工作人员、3名兼职工作人员。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本局2013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财政支出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支出费。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局2013年度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列为局日常办公经费,未发生专项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费和复制费共875.60元。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确有经济困难情形的人员,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对于新问题、新情况的应对能力不够的现象。针对薄弱环节,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下一步要继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应变能力,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市民提供服务。
八、相关说明与指标统计附表
(一)其他说明
统计范围:根据本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填列。
(二)指标统计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912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8912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62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604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29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8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221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13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609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321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1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18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125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68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39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2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7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7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非政府信息申请、申请人主动撤销) | 条 | 28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8865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233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3551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4093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31183545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48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1 |
行政诉讼数 | 件 | 34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875.6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760 |
2.复制费 | 元 | 115.6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6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3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0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0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