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关于本市流通领域胶粘剂商品质量监测情况通报
结合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工作,近日市工商局对本市流通领域胶粘剂再次开展质量监测,经检测,合格15种,合格率为50.0%。尽管与今年一季度27.1%的监测合格率相比,上升了近23个百分点,但是胶粘剂质量仍不乐观。特别是上海恒大陶瓷建材交易市场、上海东明建材交易市场、上海樟马建材市场、上海九星综合市场的合格率较低,分别为0%、25%、33%、50%(今年一季度分别为23%、0%、50%、26%),反映了市场主办者未能严把产品进货质量关。此外,上海彩霸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彩霸801无醛胶”、上海茂强装潢材料厂生产的“白鹤”浓缩801胶水、深圳吉暖建材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美亚K28白胶”、上海泰丽雅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璧丽宝”801建筑胶水在今年两次监测中均不合格,反映了部分生产企业漠视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监测涉及上海百安居建材超市有限公司徐汇店、上海百安居建材超市有限公司花木店、上海好美家金桥装潢建材有限公司、上海华德美居超市有限公司、上海建配龙建材配送有限公司、上海九百家居莘庄装饰商城有限公司、上海九百家居装饰商城上南店等7家建材超市和上海九星综合市场、上海恒大陶瓷建材交易市场、上海东明建材交易市场、上海樟马建材市场、上海科拉胜建材市场、上海沪东建材市场、上海建名美饰家建材市场等7家建材商品交易市场经销的30种胶粘剂商品。监测结果显示,被监测的30种商品中,有3种商品游离甲醛超标、5种商品明示承诺与实际不符、4成以上商品主要物理性能不挥发物含量、粘结强度或压缩剪切强度不达标。从监测情况看,本市建材超市的商品合格率高于建材交易市场27.8个百分点,部分建材交易市场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不合格商品主要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游离甲醛超标。本次监测中有3种商品该项目不合格。其中,1种超出标准值2倍,2种超出标准值1倍。如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星海油漆刷经营部(上海九星综合市场)经销的标注为上海泰强粘合剂有限公司生产的“申灵牌”聚醋酸乙烯酯乳液(生产日期:2007.9.9),实测游离甲醛、不挥发物含量、压缩剪切强度等多项指标不合格,其中,游离甲醛实测值为3g/kg,超出国家标准的2倍(GB
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1g/kg),消费者若购买和使用了此类游离甲醛超标的商品,将严重影响人体健康。
明示承诺与实际不符。国家行业标准规定,明示为“无甲醛”的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游离甲醛应≤0.1g/kg。本次监测中有6种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明示“无甲醛”,实际检测仅有1种未检出游离甲醛,5种游离甲醛实测值超出(≤0.1g/kg)的标准。如上海闵行区莘庄晓豪涂料经营部(上海樟马建材市场)经销的标注为上海彩霸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彩霸801无醛胶水”,游离甲醛含量为1g/kg,超出标准值的9倍,严重误导消费者。
不挥发物含量不达标。本次监测中有9种商品该项目不合格。其中,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7种,聚乙酸乙烯酯胶粘剂2种。不挥发物含量(固体含量)反映了产品含有的有效成分量,该项指标不合格,将影响粘结强度。
粘结强度或压缩剪切强度不达标。本次监测中有6种商品粘结强度不合格,6种商品压缩剪切强度不合格。粘结强度或压缩剪切强度是关键物理性能指标,粘结强度越大,粘贴牢度越高。粘结强度不合格,易造成墙地砖及墙纸等装饰材料松动或脱落。
针对本次监测结果,市工商局将依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企业进行处罚,并对两次监测都不合格的销售企业依法从重处罚。同时,市工商局要求全市经销企业应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应主动召回;对此次监测中的不合格商品,企业应限期整改,并于三个月内向市工商局申请复检。市工商局还提醒广大市场主办者:应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按照《***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严格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定期对市场内的经营者所销售的商品进行检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OO七年度流通领域农药化肥商品质量监测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