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关于公布出资监管企业主业目录(第二批)的通知
沪国资委规[2007]806号
各出资监管企业:
为加快推进本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引导各出资监管企业做强做大主业,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我委在确认并公布第一批出资监管企业主业的基础上,又对第二批出资监管企业主业进行了确认。现将经确认的第二批出资监管企业主业予以公布。
请第二批出资监管企业按照《关于公布《出资监管企业主业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沪国资委规[2007]682号)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战略管理,制订企业国资战略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坚持突出主业,严格控制不属于主业的投资活动,集中有限资源加快发展主业;积极推进内部资源整合,优化业务构成,逐步退出非主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