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关于组织实施2007年度重大技术装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2006]89号)的精神,为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和首台业绩突破,我委决定组织实施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项。现将2007年度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项是指围绕国家振兴装备制造业的16个重点领域,以及结合上海产业特点与发展方向的12个重点发展领域开展的建设项目:
1、通过“产学研用”开展的重点领域核心技术、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项目;
2、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测试、试验、认证等平台建设项目。
其中,12个重点领域包括:清洁高效发电技术装备,高压输配电成套设备,冶金、化工、煤炭先进成套设备,轨道交通及磁悬浮车辆成套设备,微电子及数字化信息设备,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港口机械设备,重大建设工程关键施工成套设备,先进数控装备、数控系统及功能部件,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仪表控制及自动化设备,航空航天装备等。
二、申报要求
1、请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企业申报工作,并汇总相关申请材料统一报我委装备工业处。无主管部门的企业可直接报送。
2、在本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均可申报。
3、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支持。
三、提供材料(第一项单独装订,其他材料合装成册)
1、《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项申请表》;
2、联合攻关项目的合作协议书;
3、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批准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4、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申报单位可登陆上海市经济委员会网站(www.shec.gov.cn),在“最新公开信息”栏目中打开本通知,从其***中《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专项项目申请表》、《上海市重大技术装备技术体系建设专项项目汇总表》,按要求完成并刻录光盘一张;将光盘、申请表(一式四份)和装订成册的其他材料一起装入文件袋;将申请表第一页复印后贴在文件袋封面。
6、汇总表请于2007年12月10日前预先单独发送到以下邮箱,其他项目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15日。
联系人:朱军民、刘平
联系电话:23119354、23112796
电子邮箱:zhujm@shec.gov.cn;liuping@shec.gov.cn
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1316室,200003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