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本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
在12月12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郑光辉介绍了本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上海市各级政府全力以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8月23日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县政府积极组织落实,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召开了专项整治动员大会,明确了工作目标。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的领导深入基层检查落实,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广泛发动,各相关企业积极配合,保证了各项工作目标的如期完成。本市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特点是:
(一)组织督查,全面推进。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于10月份组织19个督查组,共120余人,对区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截止11月底,市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各街道(乡镇)政府领导共出动处以上干部4600余人次,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广泛开展。市和区县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组织明查暗访,了解和掌握专项整治的真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寻找薄弱环节。各级领导深入基层,对专项整治起到了推进作用。
(二)加强宣传,形成声势。专项整治以来,统一确定宣传口号,制作公益广告,印发专项整治通告,全市在市和区县的报纸上刊登宣传报道文章900余篇,在区县的有线电视播放数近1000次,张贴各类宣传告示117万份,发放各种宣传资料300万份,组织培训企业的有关人员44万人次,播放整治内容的电子显示屏1000余块,制作宣传横幅8200余条。使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市场、进家庭。
(三)依靠基层,狠抓落实。各区县政府发动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乡村居委会全面排摸无证照食品加工点、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小摊点,“摸清底数、分类疏堵、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将专项整治的措施落实到基层,完成到基层,巩固到基层。目前,各区县正在积极推进示范街区建设,共选择了208条市容市貌较好、中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相对较多、专项整治全部达标的食品安全示范街区,以发挥典型作用。
(四)部门联动,加强执法。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5万余人次,检查各类企业41万余家次,查处案件数1.1万个,涉及总货值金额3000余万元,其中,移送公安20个,取缔非法食品生产窝点400余个,取缔非法十类产品生产窝点17个,取缔无证无照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摊点等近8万个,取缔私屠滥宰生猪窝点100余个。
二、本市专项整治28个目标的完成情况(截止11月30日)
(一)12个100%的目标有11个已经完成,1个接近完成。
1、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100%纳入了质量监测;
2、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
3、食品加工小作坊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
4、城镇的街道、乡镇、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已达到100%;
5、市场、超市已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
6、生猪进点屠宰率已基本达到100%;
7、超市、食堂、餐饮单位等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8、家用电器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
9、非法进口肉类等100%实行了退货或销毁;
10、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了清查;
11、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了检验检疫标志;
12、食堂和城镇的餐饮经营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的已达到99%。
其中:生猪进点屠宰率和超市、食堂、餐饮单位等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两项目标涉及流通、加工、使用单位等多个环节,面广量大,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机制,严把入境道口关,防止非正规渠道的猪肉流入本市市场。
城镇的街道、乡镇、社区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市场、超市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食堂和城镇的餐饮经营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等三项目标涉及的经营单位面广量大,特别是对于已经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的单位,如何做到规范、真实,下一步将要进一步进行培训、引导和检查。
(二)6个需要基本解决的目标已经大体完成。
1、基本解决使用违禁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
2、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
3、基本解决家用电器等10类产品无证生产的问题;
4、基本解决重污染农田种植食用农产品的问题;
5、基本解决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这五个方面,已达到目标要求。
6、基本解决销售无证企业生产的食品的问题。
由于市场流通中部分无证食品从外地流入本市,进入部分小食杂店、小餐饮店,需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实施积极的动态监管。
(三)10个需要“彻底解决”、“杜绝”、“彻查”的目标任务有8个已经完成,2个需要进一步努力。
8个已经完成的是:
1、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
2、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
3、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行为;
4、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5、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6、彻查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
7、彻查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8、彻查制假售假的重大违法行为。
2个需要进一步努力的目标:一是彻底解决小食杂店、小摊点无证照经营问题,二是彻底解决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照经营问题。这2个目标,由于涉及面广,矛盾错综复杂,是难点和顽症。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取缔无证照小食杂店、小摊点、小餐饮店近8万个,但是彻底解决无证照经营问题,难度相当大,无证照经营问题还比较多的存在。各部门正在分析研究,争取分类解决,并进一步发动街道乡镇和社区居委会、发动基层干部,集中进行攻克。
三、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的几点设想
自本市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来,本市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已形成了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的社会氛围。为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上海将努力形成四个机制、建立八项制度。
(一)形成四个机制
对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在实现专项整治行动目标的基础上,形成四种机制,即:
要管好国门,把好进出口产品检验检疫关;要管好厂门,把好原材料和成品检验关;要管好店门,把好产品进店检验和销售关,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过程监控机制;
对有缺陷的产品实施召回,对不符合发证要求的单位要及时地进行注销,对违法生产和经营的行为要坚决取缔,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淘汰机制;
对获得中国名牌、国家免检和驰名商标,对追求卓越质量管理的优秀组织和个人,对提高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建立表彰和奖励的激励机制;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形成的政府职能部门相互支持、协调配合、联合执法的氛围,要进一步发扬和巩固,建立统一、高效和有序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协同机制。
(二)建立八项制度
针对专项整治的八个方面,建立健全八项管理制度,即:
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信息追溯制度;
完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测制度;
推进连锁超市、大卖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控制体系和管理制度;
完善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索证和卫生监督公示制度;
在药品生产和经营单位严格实施GMP和GSP认证制度;
严格加强市境道口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制度;
严格实施生产许可证和强制认证制度;
建立出口食品中添加剂使用备案管理制度。
以上的长效管理机制,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完善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