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
关于开展第七届“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沪食药监流通〔2009〕726号
各分局:
每年一届的“清理家庭小药箱”宣传周活动已成为长期施行的一项工作,根据我局第四季度工作安排,现将本届宣传周活动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活动时间:12月12日至18日
二、本届活动主题:“合理用药,健康人生”
以下宣传用语,供各分局参考
1、“安全合理用药,构建和谐社会”。
2、“清理家庭小药箱,志愿服务保健康”。
3、“家庭小药箱,健康你,我,他!”。
三、组织分工
1、各区(县)药监分局承办本辖区的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局办公室负责收集各分局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局流通管理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
2、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上海中药行业协会、上海市执业药师协会作为协办单位,在宣传周期间巡访药店。
3、由各分局组织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在社区开展宣传活动。
三、活动内容、方式
1、开展药品分类管理、家庭用药知识及相关内容的宣传活动。活动方式可以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资料领取另行通知)。
2、在社区、工厂、学校、机关举办公益讲座;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村民清理家庭储备药品。
3、回收不合格药品,并由分局按照没收药品的规定予以销毁处理。
四、活动要求
1、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充分听取社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活动方案请于12月1日前报市局流通管理处。
2、要积极争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进一步体现“下沉”到社区居委、村委的特点开展药学咨询服务。本届活动将为各居委会提供《社区用药手册》或《国家基本药物用药手册》,以便当地居民查阅。
3、要检查辖区内的零售药店在宣传周期间必须设置和维护好“不合格药品回收箱”,以方便社区居民处理过期药品。
4、要充分利用报纸、广电、网站等新闻媒体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以充分获得良好的活动效果。同时,要接受和处理好群众的投诉和举报,营造热情、服务、便利、务实的工作氛围。
5、活动结束后,各分局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内容应包括回收不合格药品重量(公斤)、药店及社区居委的参与情况等。总结报告于12月22日前报市局流通处。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