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将上海商学院划转市教委管理的批复2014年02月21日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府〔2014〕1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将上海商学院划转市教委管理的批复
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编办:
沪教委发〔2013〕237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将上海商学院的隶属关系划转至市教委,由市教委负责管理。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3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1 09:35: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