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容环卫局关于筹建上海市容环卫展览馆及藏品征集工作的通知
沪容环发〔2005〕150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局直属各单位(部门)、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市市容环卫行业协会:
为适应上海建设国际大都市、国际文化中心的要求,促进市容环卫行业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上海要加快发展行业展览馆,建成一批具有鲜明特色展览馆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上海市容环卫展览馆”筹建工作,现就开展藏品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筹建展馆的目的和意义
筹建“上海市容环卫展览馆”,是上海市容环卫行业发展历程中的一件大事。展馆将集中展现上海开埠以来市容环卫的发展脉络,凸现上海解放以来、特别是近十多年市容环卫行业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对进一步宏扬行业文化、传播行业知识、展现行业精神,增强广大市民的市容环境意识,呼唤社会进一步重视和参与市容环境的各项活动起到积极引导作用。
二、征集内容
反映上海开埠至今不同时期市容环卫在规划、建设、管理、机构沿革、市容景观、废弃物处置、城市保洁、科技教育、模范人物、对外交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的文化、历史、实物、图型、音像等资料。
1、文化资料
领导题词(以历任、现任部、市级以上领导题词为主)及反映市容环卫行业发展的报刊、杂志、书籍、回忆录及艺术品、纪念品等资料。
2、历史资料
不同历史时期重大事件与活动的文献、档案、照片、手稿等资料。
3、实物资料
不同历史时期市容环卫作业工具、生活用具、服饰标志、证件等实物或照片等资料。
4、图型资料
不同历史时期环卫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废弃物的设施设备与环卫公共设施设备及户外广告和非广告户外广告设施、景观灯光的图型、照片等资料。
5、音像资料
具有历史价值能反映市容环卫行业发展变化、重大活动、历史回顾等方面的录音、录像资料。
三、征集方式
1、捐赠、借用、有偿收购
展览藏品的征集,以捐赠形式为主,对个人珍藏的部分有价值的藏品(除自愿捐赠外),可协商借用、代为保管或有偿征集。
2、人物采访
采访本行业、本单位的老同志,根据他们的口述录音、文献资料及各种藏品的提供,编辑具有一定价值的音像资料和文字资料。
3、资料查询
可以在档案、图书、报刊、简报、大事记中检索重要人物、重大事件、重要活动等情况,提供具有较强影响力和作用的资料。
四、藏品征集保存
小型展览藏品(如文字资料、照片、题词等),经单位统一登记后,送“上海市容环卫展览馆”筹备组保存。
比较大的展览藏品可以经登记后暂自行保存,待开馆时再集中送展;如自行保管有困难的,也可送“上海市容环卫展览馆”筹备组保存。
各类藏品均要填表登记,登记表一式两份,筹备组和送展单位(个人)各留一份。
五、藏品征集时限和联系方式
藏品集中征集时间暂定为至今年年底,对新发现的各种藏品,单位和个人可以及时与“上海市容环卫展览馆”筹备组联系。
联系部门:上海市容环卫展览馆筹备组
地 点:铜仁路331号2007室 邮政编码:200040
联 系 人: 范克武 杨迎宾 田培琼
联系电话: 62473288――2011、2012
六、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领导要认识筹建行业展览馆的意义,把宏扬行业文化,挖掘、收集展览藏品,支持做好建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落实具体部门和人员,确保展览藏品征集工作顺利开展。
2、发动职工,广泛征集
在市容环卫行业中蕴藏着宝贵的文献和藏品,望各单位能发动职工,动员捐赠文献和藏品。特别对已离退休的老同志,也应该积极做好相关的征集工作,对展馆建设做出贡献者,我局将以适当的方式予以感谢。
3、各级市容环境卫生、城管执法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管理和执法网络,广泛征集社会民间藏品,拓展相关信息资源和藏品征集的渠道。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五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