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填报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情况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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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教委高〔2009〕***号
各本科高等学校:
为做好上海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验收准备工作,现将《上海市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情况报告》(以下简称为《情况报告》)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填报要求认真总结填报,并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将《情况报告》报送我委高等教育处并发送电子邮件。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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