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本市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本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
目前,本市及周边地区已进入大雾、雨雪、冰冻多发的气象时段,尤其是2010年元旦、春节时值隆冬,为今冬明春出游的境内外游客带来诸多不便。为加强特殊气象条件下的旅游安全工作,做好世博会前的旅游安全基础工作,确保市民及中外游客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元旦、春节假期,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市旅游局特此通知要求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要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旅游安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完善冬季旅游安全预案,切实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各旅游企业在思想上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隆冬时节,大雾、雨雪、冰冻多发,本市旅行社、旅游车队、旅游景点、游乐场所要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灾害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准备。要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的气象变化,进一步建立完善特殊气象的预警机制。旅行社导游、旅游巴士驾驶员一旦在旅游目的地遭遇灾害性气候,要冷静应对,全力保护游客的生命安全。
(二)加强对旅游运载工具的资质监管,坚决杜绝无证无照车辆从事旅游客运,预防载客工具和设备带病运营现象的发生,消除运载车辆的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行驶。
(三)加强对旅游饭店、旅馆、景点等旅游用餐场所的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检查,尤其对销售年夜饭及半成品的旅游企业一定要严把食品安全关,彻底消除危害食品安全的各种隐患。
二、搞好培训,提高全行业的安全意识。
旅游饭店、旅馆、旅行社、旅游车队、旅游景点及游乐场所要针对冬季气候的特点,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坚决杜绝旅游运载设施设备超载、驾驶员疲劳驾驶、导游无证带团、食品中毒等现象的发生。
三、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督查。
旅游饭店、旅馆、旅行社、旅游车船、旅游景点、游乐场所等游客相对聚集、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场所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做好本单位今冬明春的安全检查工作,尽可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市旅游局在节日期间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对旅游场所的安全督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在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值守,确保联络畅通,做到责任明晰、落实到人。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特此通知。
上海市旅游局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