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设交通委关于重申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建建管[2007]第103号
各有关单位:
冬季气温低,风雪天气增多,是各类施工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强化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一、企业要认真制定针对性强的冬季施工安全措施。开展一次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二、企业要根据气候变化,灵活安排不同工种作业。在遇到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施工,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积雪,在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三、企业要加强作业人员生活区的管理。严禁将未完工工程的地下室作为住宿场所,工人宿舍取暖设施应设专人管理,严禁明火取暖和乱拉、乱接电器,严防烟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
四、要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的管理。对各类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五、要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减少对工地周边的负面影响。特别要加强对燃气等地下管网的保护,防止野蛮施工挖断或堆载压坏地下管线,影响燃气、电力等正常供应。因施工导致地下管线事故的,应立即向“110”报告,争取及时处置,将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六、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于不执行冬季施工各项安全措施或者冬季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