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关于开展专业农民培训项目调研检查的通知
沪农委[2005]250号
各区县农委:
根据市农委《关于实施2005年“专业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的通知》(沪农委[2005]119号)精神,要求今年完成1万名“专业农民”培训任务。在各区县农委的精心组织下,经过培训、技术推广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2005年郊区“专业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到11月底全部结束。为检查总结今年实施的“专业农民”培训项目,做好2006年培训项目工作,市农委决定对各区县开展调研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检查职责
区县农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项目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加强协调和督促,做好项目收尾和自查工作,确保调研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调研检查由市农委领导带队,“专业农民”工作推进小组成员以及部分区县培训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检查结束,写出项目的总结报告。
二、调研检查内容
1、“专业农民”培训任务完成情况(项目方案,组织管理,集中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进村现场指导的时间、内容与效果,经费投入与使用,资料文档,网络信息上报)。
2、“专业农民”项目培训特色以及通过培训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的典型事例和工作经验。
3、对2006年“专业农民”培训项目的工作思路以及建议。
三、调研检查方法和标准
1、调研检查方法分为区县自查和市农委组织调研检查
各区县农委自查:完成对本年度的组织情况、投入情况、集中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进村现场指导情况的自查,并做好档案的归档工作。区县自查完成,写出自查报告。
市农委组织调研检查:调研检查小组听取区县汇报、查核区县自查情况以及档案资料。组织人员进镇入村到户实地抽查,同时组织各行业对专业农民5%电话随访。调研检查结束后市农委召开总结会。
2、检查标准:检查项目共计7个大类,22项内容。总分100分。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者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四、调研检查分组和时间安排
1、对区县调研检查分三组进行,第一组奉贤金山松江闵行;第二组南汇青浦浦东新区;第三组嘉定宝山崇明。
2、检查时间安排在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个区县调研检查时间安排为一天。
五、有关要求
开展调研检查工作是实施2005年“专业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都要十分重视。参加检查工作的每位人员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切实按照要求和标准开展工作。
各区县要根据自查内容,督促完成集中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进村现场指导任务,督促培训单位网上登录齐全,资料整理完备,并在11月下旬前完成对本区县的自查。
联系人:谷淑萍,23113055,28801909
时代,23119***1,63584522(传真)
***:《2005年“专业农民”培训工作自查表》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2005年度“专业农民”培训工作自查表
区县:
项 目 | 内 容 | 分值 | 评分 | 备注 | |
一、实施方案 | 1、概况清楚,目标明确 | 12 | |||
2、培训单位职责到位,培训内容重点突出 | |||||
3、任务落实到人,经费落实到培训实施单位 | |||||
二、项目管理 | 4、区工作推进小组定期共商工作 | 24 | |||
5、“第一节课”(开班动员会)制度 | |||||
6、通过公示落实培训机构和专业农民 | |||||
7、通过远程教育手段(或多媒体)开展培训 | |||||
8、准时出席市例会 | |||||
9、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培训进展情况 | |||||
三、培训指导 | 10、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60课时/人 | 12 | |||
11、技术人员结合农时进村现场指导不少于5次 | |||||
12、技术人员和农户配备比例平均不超过1:30 | |||||
四、经费使用 | 13、授课费的预算和实际支出 | 20 | |||
14、下乡指导补贴经费的预算和实际支出 | |||||
15、讲义和教材的预算和实际支出 | |||||
16、专业农民误工补贴预算和实际支出 | |||||
17、经费足额下达至培训单位 | |||||
五、考核督查 | 18、5%专业农民抽查合格达到80% | 12 | |||
19、50%科技人员抽查合格达到80% | |||||
20、1%辐射农户抽查合格达到80% | |||||
六、资料文档 | 21、资料存档及注重典型材料的收集归档 | 10 | |||
七、培训特色 | 22、书面材料、多媒体资料等 | 10 | |||
合 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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