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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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安监管发科〔2005〕148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委、办、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水平,更好地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作用,保证专家组公正、客观、有效地开展工作,特制定《上海市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中积极推荐安全生产专家。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O五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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