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做好二00九年度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年报报送工作的通知
沪食药监食安〔2009〕810号
相关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为掌握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状况,作为针对性制定监管措施的科学依据,在总结2008年度上海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年报(以下简称年报)的基础上,对年报内容进行了修订(详见***一、***二),对报送程序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分局要加强对年报报送工作的宣传、指导,督促辖区内的企业按要求认真填写年报(年报电子版可登陆市局网站:www.shfda.gov.cn);
二、企业年报填写完毕后,直接报送至所在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分局对企业填报的年报进行核实、汇总后,于2010年1月31日前以汇总表(汇总表格式以邮件形式另行下发)形式报送至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市所汇总分析后及时上报市局;
三、企业监督情况年报(***三)由各区县分局根据监督情况填写,与企业年报汇总表一并报送至市所;
四、联系人:市局食品安全监察处:金鑫:jinxin@smda.gov.cn, 63356152;市食品药品监督所:高俊杰(保健食品):61675478, gaojunjie@smda.gov.cn;黄维丹(化妆品):61675476,huangweidan@smda.gov.cn。
***一:上海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年报
***二:上海市化妆品生产企业年报
***三:企业监督情况年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