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上海部分)图片资料征集和编纂工作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9〕5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上海部分)图片资料征集和编纂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商请协助提供〈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有关图片资料的函》(民办函〔2009〕279号)的要求,本市开展《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上海部分)图片资料征集和编纂工作,以全面、系统、客观、生动地展现上海市的赈灾工作情况。经市政府同意,这项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
请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上海部分)图片资料征集大纲》以及《〈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上海部分)图片资料选用要求、技术规范及行文规范》、《〈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上海部分)图片资料、报送目录提供样式》(详见***1、2、3)的要求,结合实际,提供、编纂相关部分的图片、资料和报送目录。各部门和单位要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按照“精益求精、宁缺毋滥”的原则,共同做好有关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编纂、提供的图片资料以电子版形式,报送目录以书面文稿形式,经主管领导签字或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市民政局 郝住 ∈只:139****5044
联系电话:021-63232222×1613传真:021-63215978
电子信箱:sfyweiwe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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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上海部分)图片资料征集大纲
第一章抢险营救
第一节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及公安干警救援
第二节卫生系统救援队
第二章紧急援助
第一节救灾物资发运
1.救灾物资生产
2.救灾物资发运
第二节灾区伤员治疗及康复
第三章志愿者救援
第一节有组织的志愿者队伍
1.共青团上海市委
2.上海市医务工作者协会
3.上海社会工作者协会
4.各社会团体、社区志愿者队伍
5.市民政局社会工作者处
第二节自发的志愿者队伍
第四章次生灾害监测预警与处置(兼顾解放军武警部队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力量)
第五章社会捐助
第一节上海市组织领导、动员及捐助
1.中共上海市委
2.市人大
3.市政府
4.市政协
5.各委、办、局
第二节上海市对口援助
第三节驻沪部队捐助
1.上海警备区
2.海军上海保障基地
3.空军上海指挥所
4.第二军医大学
5.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
6.武警上海市总队
7.武警上海市边防总队
8.武警上海市消防总队
9.武警上海市警卫局
第四节上海市各区、县、社区街道居民捐助
1.黄浦区
2.卢湾区
3.徐汇区
4.长宁区
5.静安区
6.普陀区
7.闸北区
8.虹口区
9.杨浦区
10.宝山区
11.浦东新区
12.金山区
13.闵行区
14.嘉定区
15.奉贤区
16.松江区
17.青浦区
18.崇明县
第五节上海市事业单位捐助
1.教育类事业单位
2.文化类事业单位
3.科技类事业单位
4.卫生类事业单位
5.其他类事业单位
第六节上海企业捐助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
4.民营企业
5.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七节上海市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宗教团体捐助
1.上海各民主党派
2.上海各社会团体
(1)市总工会
(2)市妇联
(3)共青团上海市委
(4)市残联
(5)市老年基金会
3.上海市红十字会
4.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5.上海各宗教团体
6.其他
(1)各基金会
(2)社会著名人士
(3)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六章在沪港、澳、台、侨胞及国际捐助
第一节香港同胞
第二节澳门同胞
第三节台湾同胞
第四节海外侨胞
第五节驻外使领馆捐助
第七章特殊捐献
第一节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收缴特殊党费
第二节赈灾义演、义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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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上海部分)图片资料选用要求、技术规范及行文规范
一、总要求
(一)图片
照片注重典型性、资料性,从不同角度客观、全面、系统地反映上海人民在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的情况。
照片主题明确,图像清晰,注明时间、地点、事物、需要说明的人物位置及时任职务。
照片无广告色彩。
(二)资料
资料收(征)集要全面系统,资料来源包括报纸、期刊、档案、图书、图片集、网络、个人提供等。
入志资料要真实、准确,经过鉴别、核实,时间、地点、任务(单位)、事实等信息准确。不可或缺但有歧义的资料,多说并存。
二、技术规范
(一)入志图照都要按照出版的要求进行清绘。
1.所有照片均要有准确精炼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尽量精确到时、分)、地点、事件、人物、活动内容、过程始末等基本要素(一般不超过200字),需要说明的人物的位置及当时职务等。
相关材料:包括作者,图照来源(自拍、翻拍、复制、剪辑)供片单位、人,联系方式,拍摄时间。
2.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图片,必须根据2001年2月22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关于严格审核期刊封面刊登党和国家领导人图片的通知》(新出报刊〔2001〕141号),严格执行送审制度。
3.入志图照的著作权问题均应获得使用授权,应注明图照作者姓名、单位、电话、拍照时间。
4.图照一页多幅时,说明文字集中编排,表明序号。
5.图照没有损害人物形象的画面。
6.图照格式:数码图片请提交最大格式,图片长边最低应大于1000pixels。如果为JPG格式,压缩参数请选择高精度12(此为基本要求,某些特例可适当放宽标准)。
三、行文规范
行文要求按照全志编委会指定的《〈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行文规范》执行。
注:以上内容如与《〈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工作实施方案》(《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2008年10月)、《〈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行文规范》(《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编纂委员会,2008年10月)和《地方志书质量规定》(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文件,中指组字〔2008〕3号,2008年9月16日)不符,以上述三个文件为准,同时参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3《汶川特大地震抗震救灾志・图志》(上海部分)
图片资料、报送目录提供样式一、图片资料提供样式
示例:
图片编号:01
拟:此处为一张北川县城老城区震后照片
图片说明:2008年5月14日,在地震中被夷为平地的北川县城老城区。在5・12大地震中,北川县城遭到毁灭性破坏,老城区80%的建筑、新城区60%的建筑变成废墟。
图片信息:自拍照片,作者:孙海波人民画报社特约记者,电话:133********,拍照时间:2008年5月14日15∶03
供片单位:人民画报社
二、报送目录提供样式
示例:
人民画报社提交图片资料清单
第一章:50张图片(编号:×××―×××)
第一节:20张(编号:×××―×××)
第二节:30张(编号:×××―×××)
第二章:60张图片(编号:×××―×××)
第一节:40张(编号:×××―×××)
1.25张(编号:×××―×××)
2.15张(编号:×××―×××)
第二节:30张(编号:×××―×××)
……
若有报纸、冲印照片、期刊的,另外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