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市教委关于公布2007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入选教师名单的通知
沪教委人〔2007〕104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07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选拔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人〔2007〕68号)精神,经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市教委审核,现确定上海海事大学等50所高校共979位教师为2007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获得者,同济大学等6所部属高校共216位教师入选2007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培养范围。现将各高校2007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的获得者名单及资助经费,入选培养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1、2)。
希望各高校严格按照《“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实施办法》,对获得资助和入选培养范围的青年教师,加强日常管理、考核和资助经费使用指导等方面的工作,并尽快落实学校配套经费与培养措施,为青年教师迅速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1.2007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获得者名单
2.入选2007年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项目培养范围的教师名单
中共上海市科技教育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