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连续雨雪天气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沪建建管(2008)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连续雨雪天气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施工企业要检查和加固简易棚架、临时房屋、用电线路、脚手架(特别是悬挑结构的脚手架体)等临时搭建物,及时清除过重的积雪;
二、施工现场要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保障生活用电,禁止使用明火取暧,防止发生火灾及窒息事故;
三、施工企业要加强基坑围护结构、土体、工地围墙的观测监护工作,防止受雨水浸泡发生事故;
四、雨雪天气、气温零度以下,一般应暂停室外露天作业,确需施工的应采取防冻、防滑措施;
五、施工企业要安排好滞留农民工生活,关心困难和体弱职工,保证热水和饮食供应,要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或业务知识学习,防止发生聚众***、酗酒闹事等违法违规事件;
六、施工现场总承包企业管理人员必须到岗,检查指导工地安全防范工作,履行职责;
七、各区、县、专业工地监督机构要加强巡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措施;
八、各外省市沪办建管处要协同做好所属企业管理工作;
九、市、区两级建筑业管理部门要启动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队伍、设备和物资的组织落实工作;
十、各工地、各级建筑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和信息沟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及时报告市建筑业应急中心(电话:***039438,传真:54614788*6119)。
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