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教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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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财教[2008]4号
各高等学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OO八年一月十日
***链接:
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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