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关于开展二○○七年度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质量技监局:
为全面实现《上海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中提出的到2010年本市“主要工业产品质量达到21世纪初国际水平”的战略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质量工作会议的精神,不断鼓励和引导本市企业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我局将继续组织开展质量攻关成果的申报和表彰活动,推动本市各行各业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快技术进步等工作,积极实施有效的质量改进项目。为加大推进力度,提升名牌产品质量水平,今年我局将结合《上海市自主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以名牌企业为重点,对质量达到先进水平和成效显著、具有示范作用的优秀质量攻关成果(另行专题立项申报),予以一定的扶持和资助。现将今年质量攻关成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要求
各控股(集团)公司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应认真按照《2006-2010年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计划》的要求,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实行动态指导、***管理,并组织做好相关企业的项目申报验收工作。
二、申报重点范围
今年的质量攻关成果申报,应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支持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的任务和要求,进一步重点推动中国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上海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在开展节能降耗、降废减损中的质量改进活动,引导其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在提高质量水平的同时,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三、申报验收要求
1.申报企业应认真填写《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奖登记表》,编写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小结,并报送各组织申报部门。对于经审查验收后推荐为一等奖的申报项目,企业还需制作介绍该项目的电子文档(powerpoint格式)。
2.组织申报部门应会同各申报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县质量技监局共同组织好审查验收,并撰写详细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应包括项目的实际效果、项目在同行业中的领先程度和申报奖项的推荐等次等3方面内容。
3.申报资料应包括《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奖登记表》(一式三份),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小结一份,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被推荐为一等奖的项目另行提供介绍该项目的powerpoint电子文档)。《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振兴攻关成果奖登记表》可在我局网站(www.shzj.gov.cn)中心栏目内。
四、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08年5月31日止。
五、资料报送地点: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认证处(上海市宜山路号728号707室)。
六、联系人:戴升、华希
联系电话:542***033、542***052。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