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政局关于加强冬季沥青路面施工质量管理的通知
沪市政建(2008)43号
市政、公路行业各有关单位:
近日来,上海地区持续低温,对沥青路面施工造成了非常不利的影响。为确保沥青路面施工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沥青路面施工必须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严禁随意缩短工期,赶工、抢工。要坚持按照科学规律,保证合理的施工工期。
二、寒冷条件下的沥青路面施工,严重影响沥青路面的压实,将导致沥青路面的早期损坏。除零星维护和抢修工程以外,沥青路面施工气温不得低于10℃,否则应在拌和、运输、摊铺、碾压等工序中采取相应措施,以保证充分压实及上下层的粘接;雨天和路面潮湿情况下不得施工。
三、沥青混合料的运输车辆应有良好的保温性能,沥青混合料到达现场后应及时摊铺压实,避免降温过快,不利于压实。沥青路面施工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压路机,选择合理的压路机组合方式及碾压步骤。施工气温低、风大、碾压层薄时,压路机数量应适当增加。
四、施工现场应做好天气预报收听工作。当遇到大风降温不能保证迅速压实时,不得铺筑沥青混合料。
特此通知。
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