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认定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第二批临床基地和社区基地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及附属医院、有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上海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精神,适应本市全科医师较大规模规范化培养的需要,我局根据《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试行办法(2006-2010年)》文件精神,组织专家对申报本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第二批临床基地的10家三级综合性医院、申报第二批社区基地的3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评估。
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经研究决定,认定华东医院等5家医院为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第二批临床基地,浦东新区上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第二批社区基地。
各临床基地和社区基地建设单位要加强对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工作的领导,保证全科医学教学所需经费,加强师资培养,不断改善全科医学教学条件,提高全科医学教学水平。
***:上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第二批临床基地和社区基地名单
上海市卫生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