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在整治无照设摊工作中加强对活禽交易现场宰杀违法行为查处通知
沪城管执办〔2005〕7号
各相关区城管监察大队、城管执法总队: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做好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的要求,市经委下达了《关于加强活鸡交易管理的通知》(沪经食[2005]432号)。根据本市城管执法工作实际,为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无照设摊中活禽交易、现场宰杀整治,现就做好相关执法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活禽交易的管理工作。加大巡察频率,控制和减少辖区内无照设摊现象,严格查处和坚决取缔无照活禽交易和现场宰杀现象。
二、工作内容
坚持疏堵结合、以堵为主的原则,加大对“乱设摊”行为的整治力度。要本着对市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取缔道路和集市周边贩卖活禽和现场宰杀活禽的无照设摊。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重视对此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充分认识落实防范高致病性禽流感各项措施对确保市场稳定供应、确保市民消费安全的重要意义,制订有效措施,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大辖区内乱设摊整治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活禽交易管理工作。
2、加强巡察,严格查处
对辖区内活禽交易市场和活鸡、活水禽、鸽子、鹌鹑等零售点周边要加大巡察频率,发现无照摊位上出售活禽要立即取缔。所取缔活禽应移交当地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3、加强联手,形成合力
要加强和经委、工商、畜牧兽医监督等部门的联手,形成协同监管的合力,有效开展工作,确保此项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