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委关于上海市补充申报商务部第二批中华老字号企业(品牌)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中华老字号”认定等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7]8号)精神,本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经动员部署、专题培训、座谈交流、开展申报和组织有关部门、有关协会等机构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研究、论证和评审,在2007年已推荐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等147家申报单位的基础上,现再补充推荐上海正广和饮用水有限公司和上海哈尔滨食品厂等2家单位为第二批“中华老字号”候选单位。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现对上述候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从2008年2月18日至2月23日)。期间,如发现其中有不符合《“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有关条件或存在争议的,可采用传真或电子文档形式,向市经委零售业管理处反映。
市经委零售业管理处传真:63583835
E―mail:swlinshouchu@163.com
特此公示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OO八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