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发布2007年12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122号)、《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211号),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现将2007年12月期间我局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检查的情况予以公告。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年2月15日
相关***:
2007年12月份予以公告的违法药品广告汇总表.xls
2007年12月份予以公告的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汇总表.xls
2007年12月份予以公告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xls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7 04:18:5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