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等举行2014年中小学生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展示活动2014年05月23日
沪教委青〔2014〕10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五单位关于举行2014年中小学生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交警支(大)队、消防支队、红十字会:
为进一步普及和推进本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不断提升中小学生识险、避险、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2014年,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五单位决定继续举办中小学师生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展示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项目
活动项目包括中小学生公共安全知识网上练习和竞赛、气象科普知识学习和体验、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现场展示(活动方案见***)。
二、活动组织
(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气象局、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上海市红十字会负责领导和指导本次活动。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东方绿舟承办本次活动。
(二)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各中小学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实施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的指导意见》(沪教委基〔2013〕65号)和《中小学生公共安全行为指南》教材,开展安全教育和演练。要动员和组织各中小学校积极参与公共安全知识网上练习和竞赛;按要求组织师生参加气象科普知识学习体验、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现场展示活动。
各区县消防、公安交警、红十字会等部门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提供相关专业指导,协助学校开展相关活动。
(三)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和演练工作,确保落实公共安全教育的课时和师资配备。要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要求,每月至少开展1次应急疏散演练。要充分利用上海民防科普教育馆、上海公安博物馆、上海消防博物馆等安全教育基地的教育资源,组织学生参观学习和体验。指导学生登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网(www.isafe365.com.cn)和上海市中小学专题教育网(ztjy.edu.sh.cn)自主学习公共安全知识。
三、活动经费
市教委承担市级活动经费,各区县组队参加全市活动的经费由各区县教育局承担。
四、活动奖励
1.网上知识竞赛分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教师组,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设区县优秀组织奖12名。
2.现场展示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
***:2014年中小学师生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展示活动方案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气象局
上海市消防局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上海市红十字会
2014年5月12日
***
2014年中小学师生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展示活动方案
一、公共安全知识网上练习和竞赛
(一)参加对象:全市中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鼓励中小学教师参加。
(二)网上练习
1.时间:6月1日6月30日。
2.登录方法:学生和教师可多次登录上海市学生活动网(网址:http://www.secsa.cn)进行练习。
(三)网上竞赛
1.时间:7月1日8月31日。
2.参赛方法:学生与教师登录活动中心网后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学生或教师姓名,在下拉框中选择学校所在区县、组别(教师组)和学校名称,自设登陆密码(字母、数字或两者结合均可,密码长度不限)。
注册成功后,用注册的姓名和密码登录,进入知识竞赛题库,网上竞赛时段,每人可参赛三次,取最高分为竞赛成绩。
(四)各区县教育局查询方法
登录网址:http://www.secsa.cn,用户名为所在区县简拼首字母加2,例如:徐汇区的用户名即为XH2。
联系人:谭佳丽;联系电话:***735119
二、气象科普知识学习和体验
(一)时间:2014年6月28日(星期六)9:3015:00。
(二)地点:上海市气象局(蒲西路166号)。
(三)参加对象:各区县教育局选派1支由12名初一学生和2位带队老师组成的小组参加活动。
(三)活动内容:气象科普知识参观、学习和体验。
各区县请于6月15日之前将参加此次活动的学校名称、带队老师姓名、手机号码告知上海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
联系人:谭佳丽;联系电话:***735119
三、公共安全知识和技能现场展示
(一)时间:2014年11月8日(星期六)9:3015:00。
(二)地点:东方绿舟。
(三)参加对象:各区县3所学校共40名师生参加(其中小学四年级、初中一年级学生各14人、高中二年级学生8人,小学、初中带队老师各2人)。具体学校由市教委于10月中旬指定。
(四)展示内容
1.示范指导。由专业人士示范火场逃生、应对暴力劫持、现场急救等知识技能。
2.区县展示。各区县代表队综合展示识险、避险、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
(1)识险。学生在学生公寓内识别火灾隐患,在视频资料或自行车骑行中识别交通、治安等安全隐患。
(2)避险。在学生公寓、校车等指定的场景,师生合作展示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而被困时的疏散逃生、呼救、拨打求救电话、小火扑灭等知识和技能。
(3)自救互救。师生分别展示初级急救基本技能(止血、包扎、搬运、心肺复苏等)、灭火器使用技能等。
以上展示内容具体规程另发。
(五)工作安排
日期 | 内容 | 责任部门 |
5月10月 | 各中小学全面开展公共安全知识教育和演练 |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 |
6月15日前 | 现场展示活动规程和评分细则定稿 | 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东方绿舟 |
10月15日前 | 现场展示活动保障工作基本完成 | 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东方绿舟 |
10月17日 | 确定各区县参赛学校,召开领队会议、介绍活动规程、熟悉场地 | 市教委等五单位、市学生活动管理中心、东方绿舟、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领队 |
11月7日 | 检查活动场地安排及保障工作 | 市教委等五单位 |
11月8日 | 组织现场展示活动 | 各有关单位 |
联系人:谭佳丽;联系电话:***73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