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文明用厕大家评活动的通知
沪容环联〔2005〕4号
各区(县)文明办、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根据“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主题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按照《2005年深化市容环境文明实践活动指导意见》的要求,拟在全市开展“文明用厕大家评”活动,以“分片评公厕,大家议用厕”的形式,检验公厕文明创建水平,并通过市民群众的亲身体验,唤起社会公众“文明用厕”的责任意识,掀起“文明用厕”专项活动的阶段性高潮,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与文明同行,做可爱的上海人――文明用厕大家评
二、活动时间:2005年11-12月
三、活动范围:各中心城区
四、活动安排
(一)分片评公厕
以“市民评公厕”的形式,检验两年度公厕文明创建的成效,切实整改反映最集中的薄弱环节,总结推广最受欢迎的创建措施。
1、成立城区文明用厕评议团(11月下旬)
各区文明办依托现有的巡访团、志愿者等群众性组织,建立起城区文明用厕评议团,并填写《城区文明用厕评议团组成情况表》,反馈至所在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
2、成立街道公厕文明服务竞赛组(11月下旬)
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以街道为片,将1个街道内市容环卫系统管理的固定公厕编为1个公厕文明服务竞赛组,并填写《公厕文明服务竞赛组编制情况表》,与《城区文明用厕评议团组成情况表》一同报至上海市城市保洁管理处。
3、城区评议团评议街道竞赛组(12月)
各区文明办组织评议团对所在区各街道竞赛组内的公厕进行走访评价(评价面不应低于各街道竞赛组所管辖公厕总数的60%),并填写《文明用厕评议团评价表》,反馈至所在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分析汇总后报至上海市城市保洁管理处。
(二)大家议用厕
通过评议团代表的实地巡访和亲身实践,进一步带动市民群众自觉遵守“六请,六不”文明用厕规范。
各区文明办组织评议团成员在评价公厕服务质量的同时,注意发现收集不文明用厕现象,并初步提出治理意见和建议,填写《治理不文明用厕现象意见和建议表》,于12月下旬前反馈至所在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分析汇总后报至上海市城市保洁管理处。
五、活动评比表彰
1、市文明办、市市容环卫局联合表彰在活动中组织管理工作突出的区文明办、街道,并给予一定奖励;
2、将各街道竞赛组评议结果作为“市民评价”部分,纳入2005年“文明公厕”考评体系。
六、活动要求
1、条块互动,紧密协作
各区文明办、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文明用厕”专项活动的良好契机,围绕“行业文明”和“市民素质”两提升的目标,建立条块共建的创建工作机制,发挥区域综合协调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的不同优势,确保活动的有序开展。
2、放大效应,形成声势
各区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要认真分析评议结果,抓好整改,推广先进,并给予相应的奖惩,形成各竞赛组争先赶优的良好氛围;各区文明办要充分运用市民的评议结果,以社区座谈会等形式,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到“文明用厕规范”的讨论和实践活动中,不断放大宣传效应。
3、总结经验,形成长效
以社区为阵地,在市容环境领域建立“百姓事,百姓评;百姓事,百姓管”公众参与和评价机制。一是进一步将评议公厕等市容环境文明实践活动纳入街道日常文明巡访及志愿者活动序列,定期组织评议,形成“百姓事,百姓评”的社区评价机制;二是结合每年度市容环境文明实践活动主题,广泛发动各界社会市民参与到提高文明素质的思考和探索中,表彰优秀代表,抨击不良现象,形成“百姓事,百姓管”的社区参与机制。
上海市城市保洁管理处联系人:周晟;电话:63255038-4405;传真:63243101;电子邮箱:ldy_510@163.com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联系人:赵峰;电话/传真:62473288-1406;电子邮箱:zf@sh1111.gov.cn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