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在本市教育系统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松江大学园区管委会、南汇科教园区管委会、委直属单位:
11月中旬,全国连续发生两起群死群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特别是11月14日山西省沁源县发生的交通事故,导致21名师生身亡,18人受伤,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公安部从2005年11月20日起至2006年3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以下简称“百日竞赛”活动)。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决定即日起在本市车辆单位开展预防特大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现将本市教育系统开展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一)车辆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台帐齐全、记录完整;
(二)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三)车辆单位机动车年检率、报废机动车的报废率;
(四)车辆单位车辆及驾驶员交通违法下降、交通事故减
少、不发生交通死亡事故。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2月8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结合目前交通安全管理现状,积极开展以“查不足之处、找薄弱环节、堵事故隐患”为主题的自查自纠活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不漏过任何一个安全管理环节、任何一个人和任何一辆车,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全面落实。各车辆单位的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于12月19日前报市教委学校后勤保卫处。
(二)普查阶段(12月21日至2006年1月30日)
本阶段由区(县)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对管辖区域的车辆单位实施普查,重点是车辆单位的制度建设、交通安全管理、开展各类安全活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查状况、车容车貌等。同时,执勤民警加强道路形式车辆执法检查,特别是对“三超”(超车、超载、超速)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由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督导组,对事故隐患严重、事故问题突出的车辆实施突击检查。
(三)抽查阶段(2006年2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
“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由我委会同交警部门和交通安全专管员参加的活动抽查组,分期分批对一些重点单位实施交通安全管理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总结表彰阶段(2006年3月1日至2006年3月15日)
汇总自查、普查和抽查情况,市“百日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对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对在本次“百日竞赛”活动中能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解决好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突出问题的个人和对落实措施得力、交通违法下降、交通事故减少、不发生死亡事故的车辆单位,将予以表彰奖励。
三、工作要求
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开展“百日竞赛”活动的要求,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对此次“百日竞赛”中教育系统各单位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针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各单位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确保学校、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关注本单位的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视。要认真研究本单位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的现状,分析可能存在的隐患,提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对策;全方位地设定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节点,全面动员干部职工、广大师生共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特别是杜绝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对本单位机动车辆的管理
各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近期要对本单位的各类机动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学校所辖部门(单位)的车辆及驾驶员都要纳入检查的范围,由学校安全部门统一管理,健全车辆安全档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要及时采取措施,该修理的及时修理,该报废的坚决报废,杜绝“问题车辆”上路。同时,根据有关交通法规,各单位要对机动车驾驶员、挂靠车辆、外借车辆情况开展集中整顿。不得接受外单位驾驶人员、外单位车辆挂靠本单位,不得随意对外租借本单位车辆。
(三)加强对本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
各单位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要认真分析本单位机动车驾驶员的构成情况,实行专职驾驶员与兼职驾驶员分类管理的办法。各单位交通安全管理部门要按照规定组织各类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安全学习活动,安全学习要有记录、有内容、有要求,确保安全学习不走过场。要教育驾驶人员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超速超载、违章变道等。要做好培训和带教新驾驶员的工作,培养他们良好的遵纪守法和车辆保养习惯,切实提高安全操作水平。同时,学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进入校内的各类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机动车在校区主干道内限速每小时20公里的规定,控制车辆密度,规范停车。
(四)加强对师生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配合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通过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宣传方式,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学生上学、下学交通安全的教育,让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为师生所熟知,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防范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意识。
(五)加强寒假期间师生出行和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本次“百日竞赛”活动时间跨越学校2006年寒假,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做好寒假期间师生出行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尽量结伴出行或返乡,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与能力;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不搭便车、超载车和无证黑车;注意道路交通安全,预防人身事故发生;加强校车管理与驾驶员安全教育,防止各类校车安全事故。对寒假留校的师生,各单位要在关心其生活的同时,告知其交通安全要求,提高师生安全防范的自觉性。同时,各单位要利用寒假期间对本单位的道路设施、安全标识等开展全面检查,按社会道路的基本标准修旧建新,同时加强与交巡警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