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上海市民政局
2008年1月10日
2007年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民政局编制的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政府网站http://www.shmzj.gov.cn上可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民政局办公室,电话:63210156。
一 、概 述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同时,在各处室落实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提供相关工作的政府信息。截至2007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是全市15个政府信息公开“三公”(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部门之一。2007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组成单位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按照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围绕“民政为民”的宗旨,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各项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相结合,与政策宣传相结合,与网上办事相结合,与接受监督相结合,不断巩固已取得的成果,使民政部门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并逐步走向完善,基本满足了社会对民政部门公开的需求,受到来访咨询者的好评。具体做法是:
一是建立健全6项工作机制。建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伟同志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分头抓,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执法监察处、社团局、信息研究中心各司其职的领导机制。建立了由办公室牵头的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并负责对业务处室的指导和培训工作。建立了以各处室提供信息为基础、办公室牵头汇总的信息收集机制。建立了由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联络员具体落实的信息公开责任机制。建立了由监察室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监察和主动组织社会力量对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建立了公文办理与政府信息公开同步的工作机制,将是否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批环节纳入到发文的必经程序中。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和执行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补充公开历史信息,及时公开新增政府信息,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建立、并向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技术向公众发布政府信息。
三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开展咨询、帮助服务,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在建立申请处理流程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优化申请处理程序,结合本局实际,对统一的申请处理格式文本进行完善。
四是加强基层指导。民政工作的基础在基层,我局加强与基层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联动,对区县民政部门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指南、重要政务活动、工作计划和实施情况以及有关政府信息等方面进行了指导和规范。我局还将政府信息公开和创建文明行业、加强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创建文明行业的过程中,要求各区县服务窗口单位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流程等政府信息,并印制了告知单供方便市民索取。进一步加大基层指导力度,135个街道(镇)按照“让市民少跑一趟路、少跨一个门槛、少走一道程序”的要求,在优化办事和审批流程的基础上,向市民提供所需的政府信息。为了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本市民政部门承担了建设100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政府实事项目,并代拟了将以上海市政府名义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意见》,编制了《上海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实事手册》、研究社区一门式标准化服务,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局网站、现场服务平台、电话咨询平台,为居民提供前台一口综合受理、后台网络联通协办的社区事务“一门式”服务。
五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亮点。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要求,对局网站进行了新一轮改版和建设,并于10月8日正式上线运行。调整以往页面栏目纵深层次过多的结构,将政府信息公开下的子栏目“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民政业务”、“任免招考”、“通知公告”、“公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上依申请公开”等放在首页罗列,使原隐藏在网站二级甚至三级栏目下的重要内容放在首页展现,同一政府信息设置多个浏览入口,方便民众浏览。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中,完善检索功能,提供全网检索来代替原先的栏目检索,大大方便了公众查阅信息。改版过程中,对遗漏、过时的政府公开的信息,在各相关处室的配合下,及时更新完善。起草了《关于局网站内容维护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加快我局政府信息的采集和流转,确保网站信息发布与更新的及时、规范,内容准确、全面、权威。
二、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局在2007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240条(包含规范性文件(除政府规章外)190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76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5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0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6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7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9%;规划计划类的信息1条;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9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6%;通知公告类信息30条,占总体比例为15%。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8条,其中社会救助6条,优待抚恤2条。涉及的6条救助政策:包括对于8月份低保标准的调整,10---12月的临时补助,低保家庭子女参加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会的减免,协保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大病重病人员的医疗救助等政策,为弱势群体提供强大的社会保障网,大大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优抚政策是:调整本市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和调整本市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63条,其中22条为下拨居(村)委会帮扶专项资金;19为核拨区县建设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资助经费,22条为市级福利***公益金资金资助区县部分养老机构设施建设与改造项目。以上信息本局列为依申请公开。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政府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设立了公共查阅室、政府信息公告栏,采用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其中最常用的形式是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目前网站上公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有信息796条,分为机构职责、计划规划、政策法规、民政业务、其他5类。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174篇,更新12篇,撤销1篇,信息发布距收到发文单一般不超过三天。民政工作还涉及广大生活困难群体,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成为生活困难人员了解政府信息的场所。
在便民服务方面,我局将全市19个区县民政局及其各办事部门、社会福利、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局属单位,以及全市246个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管理所、400多家养老机构、6000多家民间组织的地址、电话,全部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并且与下属机构的网站相链接;编制了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老龄、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等业务的办事指南,提供相关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表格供使用,每个办事指南都按照“两个方面”、“十一项要素”进行了重新编制,并做到市、区县两级规范统一。根据市民咨询比较集中的问题,编制了问题解答。
2007年本局信息公开查阅室对全局1363条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对132条信息进行了更新,对于公众普遍关心的低保标准、优抚标准做了全系列的造册,根据文号,发文日期,补助标准等进行全面的汇总,制作表格,并作好每一文件的链接。这一举措降低了申请人的等待时间,提高了公众的满意度。另外,重新编制了2007版的民政局政信息目录,列入依申请的文件共有4***条。对于此类文件,工作人员依据文号分门别类,根据公众的关注度依次排队,对于新出台的热点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安排查阅室工作人员到信访部门锻炼,以更好掌握运用和解读政策,提高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除此以外,我们还每月定时定员向市档案馆报送当月新增的主动公开文件,保证了档案馆信息与本局信息的一致性,缩短了公众查阅政府信息的时间差,大大地提高了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便捷度。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0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60件,其中通过我局网站www.shmzj.gov.com “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2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58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5件,占25%是涉及社会救助类信息,主要是申请《关于对原本市下放安徽居民中部分随行子妇实行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有34件,占56%是涉及优待抚恤类信息,主要是申请《关于本市机关工作人员和离退人员死亡后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及参战退役人员和核试验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其余是涉及婚姻,社会福利,退伍安置等的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6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57件,占总数的95%,主要涉及社会救助,优待抚恤,退伍按置方面的政策。
“同意部分公开”1件,主要是涉及,1999年4月1号以后事实收养的小孩如何办理收养关系及报户口等一系列问题,因为上海目前出台的政策与即将出台的国家政策可能有冲突所以该部分暂时不予公开。
在已经答复的60件申请中,有2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占已答复总数的3%,其中:
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申请者要求了解农婚知青的相关政策,此类政策由劳动部门掌握,建议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
以“免予公开范围1~6”为由否决公开的1件,申请者要求了解某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因涉及个人隐私故不予以公开。
其它要说明的问题:本局2007年收到的依申请共60件,其中:本地公民申请:如本地公民申请47件,占全部申请的78%,外地公民申请9件,占全部申请的15%,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4件,占7%)。
五、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或委、办、局)200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957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822次,(当面咨询接待822次),咨询电话接听2111次,网上咨询24次。本局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30301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婚姻登记、优待抚恤、社会福利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
六、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0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七、政府支出与收费
(1) 工作人员情况:2名全职人员
(2)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3)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发生此项费用
(4)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提供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其他工作情况
深化政务公开,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以下简称“三告知”制度),是认真贯彻依法行政,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推行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的通知》(沪政务公开办[2001]1号),要求本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工作中全面推行告知制度。我局认真执行“三告知”制度,2007年民间组织行政处罚1件,以书面形式进行了告知;婚介机构行政检查15件,告知次数15次,其中书面告知2次,口头告知13次;殡葬管理年检65件,告知次数65次,全部以书面形式告知;福利企业年检70件,告知次数70次,全部以书面形式告知;假肢许可检查17件,告知次数17次,全部以书面形式告知。做到了在执法过程中,表明执法身份和执法权限、执法的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告知执法人员的执法纪律和行政管理相对人投诉途径、行政救济途径等,在告知的表述形式上力求让行政管理相对人看得懂、看得清,便于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监督。在告知的公开形式上做到格式化,简便易行,便于操作,特别明确书面、口头告知的形式,确保了政务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的透明度不断增强,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推进,我们感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不够;二是网上办事后台处理功能不够完善;三是网上互动内容不够丰富;四是对基层民政部门的指导不够有力。
下一步,我局将以加强民生工作、加强基层基础、改进工作方法为基本着力点,进一步强化“为民”意识,增强做好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着力体现民政工作的人本性、融合性和系统性。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的指导下,不断健全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克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运行。
二是紧紧围绕广大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使公众充分了解民政工作,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拓展网上互动,激发社会参与热情,逐步探索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重大项目主动征询意见制度,把事后主动及时公开与事前主动征求意见相结合,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优化民政工作流程,建设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存,并实现与网上办事系统、内部办公系统和公共信息平台系统之间的衔接联动,进一步增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后台支撑的整体合力,为市民网上办事提供有力的支撑,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益面。
四是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与民政基础管理工作的良性互动。将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不断加强民政部门法制建设,与进一步巩固民政部门政风行风建设,与强化民政部门信息化等工作紧密结合,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效果,更好地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民政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通过抓基层、抓基础工作,做到统筹规划,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协调性。依靠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和居委会、社工站等社区基层组织,加大宣传告知力度,使民政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触角不断向社区延伸,覆盖更多更广的民政服务对象,方便生活困难群体、老年人就近获取其所需政府信息。
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有始无终的综合系统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我们将在民政部的工作指导下,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和经验,为民政的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十、 说明与附表
(1)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97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97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6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14 |
申请总数 | 条 | 6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58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2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6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57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2 |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
(2)“非本部门掌握”数 | 条 | 1 |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 条 |
|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 条 |
|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 条 | 1 |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 条 |
|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 条 |
|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 条 |
|
(10)其它原因 | 条 |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25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24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822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2111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303010 |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
行政申诉数 | 件 |
|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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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邮寄费 | 元 |
|
3.递送费 | 元 |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
7.其它收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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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2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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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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