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容环卫局市城管执法局关于认真落实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行业2008年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
沪容环〔2008〕15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城管执法管理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跨前一步、为民服务”的行业精神,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扎实开展市容环卫、城管执法行业便民利民服务,在广泛征集市民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行业2008年便民利民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行业2008年便民利民措施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上海市市容环卫、城管执法行业2008年便民利民措施
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弘扬“跨前一步,为民服务”的行业精神,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进一步开展市容环卫、城管执法行业便民利民服务,不断提高市容环境卫生保障能力,深化执法为民理念,在认真总结市容环卫行业2004-2007十大便民利民措施实践活动和广泛征集市民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08年市容环卫、城管执法行业十大便民利民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立城管执法百支分队进千个社区服务的制度。
全市100支城管执法分队与1000个社区建立定时、定人、定点的“三定”联系制度,听取社区意见、开展法律宣传、为民排忧解难。
二、健全城管执法部门24小时值班制度。
健全区(县)城管执法部门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中心城区白天确保2小时内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三、进一步减少乱设摊摊点,中心城区6个区率先达标。
继续开展禁止与疏导相结合的设摊管理,加大禁止区域的执法力度,继续探索控制区域的设摊疏导,疏导设摊点达到有序卫生。将乱设摊调整到可控范围,减少对城市生活的负面影响。
四、明显改善中心城区150条中小道路的街面容貌状况。
2008年重点快速提高中心城区市容环境相对落后的150条中小道路的街面容貌水平,达到清洁、整齐、有序的标准。
五、加强50条主要河道长效管理。
消除水面漂浮垃圾,提高水域保洁质量;清除沿岸暴露垃圾,提高日常监管质量;加强沿岸景观建设,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憩场所。
六、郊区村容整洁达标建设全面完成。
基本完成373个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的环卫设施建设,实现农村保洁服务全覆盖。推进生活垃圾收运密闭化,粪便管理规范化。
七、加强环卫公共设施建设与管理。
增强公厕服务供给能力,年内新增600座公共厕所;完善废物箱设置,年内新增5000只;环卫公共设施建设要注重向二级旧里以下区域及城乡结合部地区的配置和管理。
八、加强垃圾箱房的保洁管理。
按“六定”(定编码、定清运单位、定保洁频率、定保洁责任单位、定市容环卫专业管理监督单位、定投诉电话)制度,强化垃圾箱房规范管理,全面加强全市20000余座垃圾箱房的保洁管理,改善居住区垃圾箱房周边环境。
九、加强对环卫车辆和作业的规范管理。
加强对环卫车辆和作业的规范管理,要求按车辆性能、作业流程规范作业,坚决杜绝人为的作业扰民现象。全市环卫作业车辆的87家服务单位申报率达到100%,力争作业规范化建设通过率达到70%。
十、深化渣土管理专项整治。
全面推行外环线内建设工程以及全市重大工程建筑垃圾处置规范管理;全市建设工程申报处置计划达到80%;全面提高达标车辆数量,外环线内建筑垃圾运输使用达标车辆占80%以上;全面控制建筑垃圾偷倒乱倒(月平均清除量比2007年下降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