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息委关于开展2007年本市郊区县信息化水平测评工作的通知
有关区县信息委:
为全面掌握本市郊区县信息化发展水平,建立郊区县信息化水平测评的长效机制,我委依据国信办《县域信息化指南(第一版)》中的“县域信息化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上海市郊区县信息化水平测评指标体系,并决定开展2007年本市郊区县信息化水平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南汇区、奉贤区、青浦区、崇明县
二、测评内容
测评内容包括信息化保障环境、信息基础设施、经济信息化、政务信息化、文化信息化、社会信息化和信息产业七方面,在调查表(***)中分为基本情况、必选指标项、可选指标项。各区县在完成基本情况、必选指标项调查的基础上,可结合探索建立信息产业管理机制和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推进机制,进行可选指标项的调查。
三、工作要求
1.相关区县信息委要落实此项工作的负责人,明确分管领导,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并于3月10日前报送我委。
2.2007年郊区县信息化水平测评工作由相关区县信息委牵头,会同区县统计、财政、税务、科技、经济、农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共同组织开展,并于4月7日前将调查表报送我委。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