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调整部分市直接监察单位的通知
沪安监管监一〔2008〕36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效能,切实加大对重点单位的监管力度,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市直接监察单位作出调整,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交接工作,并于2月5日前完成相关交接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归行业监管单位:
(一)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二)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三)中波轮船股份公司
(四)中国长航上海长江轮船公司
(五)中交第三航务局有限公司
(六)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七)交通部上海打捞局
(八)交通部东海救助局
(九)上海市电信有限公司
(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二、划归区、县局监管单位:
(一)上海市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吴泾热电厂
(二)上海外高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
三、划入交通部东海救助局监管单位:
交通部救助打捞局东海第一飞行队
四、调整后的市直接监察单位:
(一)上海化学工业区
(二)洋山保税港区
(三)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含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
(五)上海船舶工业公司(重点企业)【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江南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含正在搬迁的老江南)、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本部)、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沪东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浦东本部)】
(六)宝钢集团有限公司(重点企业)【宝钢股份有限公司宝钢分公司、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宝钢股份有限公司不锈钢分公司、宝钢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梅山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企业开发总公司、宝钢集团上海浦东钢铁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第一钢铁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