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委关于开展迎世博微笑服务天使评选通知
关于开展评选上海市卫生系统迎世博“微笑服务天使”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各局属单位、企事业职工医院:
为大力弘扬主旋律,进一步宣传上海16万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流、主体形象,按照市迎世博窗口指挥部《关于开展迎世博上海市“微笑服务大使”竞赛展评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评选上海市卫生系统迎世博“微笑服务天使”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以迎世博为契机,推出一批长期为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恪尽职守、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医务工作者,擦亮医院窗口,充分体现上海窗口行业“微笑的城市,满意的你”和上海卫生系统“健康,让城市更美好;细节,让服务更温馨”的服务理念,有效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提升医院服务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以崭新的精神面貌、真诚的服务态度和高超的服务技能,为世博会中外宾客和上海市民提供满意的服务。
二、评选时间
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
三、评选标准
此次“微笑服务天使”评选,主要面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业中直接为病人和市民服务的一线从业人员,将着重评选以病人为中心,尊重病人、关爱病人、方便病人,以温馨、便捷、优质服务赢得病人和市民信赖的医疗、护理、医技等优秀医务工作者。具体标准如下:
(一)“微笑服务天使”是上海卫生系统迎世博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各医疗卫生单位优质服务的“形象代言人”。
(二)恪尽职守,脚踏实地,无私奉献,热爱本职工作,有很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为病人服务温馨、诚信、周到,深受病人和市民的信赖。
(三)优质服务,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对病人耐心、热心、细心,开展人性化服务,体现“微笑服务、特色服务和品牌服务”。
(四)能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有一定的社会知晓度和较好的群众口碑。
四、评选方法
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候选人分配名额和评选条件申报,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市卫生系统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将候选人事迹在新闻媒体和上海卫生信息网等广泛宣传,请广大市民投票,最后结合市民投票评选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评出20位上海卫生系统迎世博“微笑服务天使”、20位上海卫生系统迎世博“微笑服务天使”提名奖。(候选人名额分配见***)
五、表彰奖励
1、对评为“微笑服务天使”的人员,发给奖励证书及奖金。
2、对评为“微笑服务天使”提名奖的人员,发给奖励证书及奖金。
3、对宣传发动和推荐评比活动做得好的区县和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
4、各办医主体、医疗卫生单位也可组织不同层面的评选表彰活动。
六、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由上海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上海市医务工会与《东方早报》联合主办,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协办。
七、宣传措施
1、通过本市各大主流新闻媒体,发布评选迎世博“微笑服务天使”活动的相关报道。
2、印制3000份宣传画,在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广泛张贴。
3、将迎世博“微笑服务天使”事迹在《东方早报》和上海卫生信息网等进行宣传。
4、隆重表彰宣传迎世博“微笑服务天使”。
八、联系方式
评选办公室设在市卫生系统文明办,地址:北京西路1477号1006室,联系人:徐英,联系电话:22121799。
***:1.上海市卫生系统迎世博“微笑服务天使”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上海市卫生系统迎世博“微笑服务天使”申报表
上海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上海市医务工会
东方早报社
2010年1月12日
***1:
上海市卫生系统迎世博“微笑服务天使”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单 位 | 名 额 | 单 位 | 名 额 |
复旦大学 | 3 | 普陀区卫生局 | 1 |
交大医学院 | 3 | 闸北区卫生局 | 1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2 | 虹口区卫生局 | 1 |
同济大学 | 1 | 杨浦区卫生局 | 1 |
第二军医大学 | 2 | 闵行区卫生局 | 1 |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 5 | 宝山区卫生局 | 1 |
局属单位(含中福会系统) | 4 | 嘉定区卫生局 | 1 |
浦东新区卫生局 | 2 | 松江区卫生局 | 1 |
黄浦区卫生局 | 1 | 奉贤区卫生局 | 1 |
卢湾区卫生局 | 1 | 青浦区卫生局 | 1 |
徐汇区卫生局 | 1 | 金山区卫生局 | 1 |
静安区卫生局 | 1 | 崇明县卫生局 | 1 |
长宁区卫生局 | 1 | 职工医院 | 1 |
合 计 | 40 |
***2:
上海市卫生系统迎世博“微笑服务天使”申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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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 出生年月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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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 职 务 |
|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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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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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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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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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服务案例(不少于300字) | |||||||
所在单位意见: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卫生系统意见: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
此表一式三份,于2月6日前交市卫生系统文明办(北京西路1477号1006室,200040),另附两张评选者“微笑服务”照片与表格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xuying@smhb.gov.cn,照片大小在1M以上,格式为jpg、tif等。